為養家籌學費 大陸師大學生來臺 14 天賺 53 萬 圖 : 就讀大陸某師範大學的彭女,因皮膚白皙、身材健美, 獲得客人青睞,來臺 14 天賺 53 萬。 (本報訊) 為端正兩岸交流風氣, 移民署針對非以合法管道來臺之大陸地區人士嚴加查緝, 希望在兩岸往來日益頻繁的同時,讓兩岸人民的來往能夠正常、 法制化的發展,以達到保障合法、嚇阻非法的目標。 年齡 30 歲的大陸地區人民 彭○慧 ,花名「若倩」,因 身材健美、 擁有健身教練執照 、皮膚白皙,深受客人喜愛,每次性交易價錢 8 千 元起跳,有些出手闊綽的客人 ,小費甚至高達數萬元,彭女來臺 14 天即賺了 53 萬元,令人咋舌! 曾就讀大陸地區某師範大學高材生彭○慧,以「商務活動交流」 名義申請來臺,數個月前遭移民署查獲偽變造不實資料, 移民署在幫彭女進行財物保管時,發現彭女行李箱內竟藏有新臺幣 5 3 萬元鉅款及保險套數枚,研判來臺目的不單純。 移民署專勤事務第一大隊機動隊突破彭女心防, 持續追查幕後人蛇集團四個多月,發現主嫌王○平 (50 歲 ) 為躲避 查緝,不惜砸重本在新板特區豪宅內租賃小套房供旗下女子住宿, 每間套房租金約 1 萬 8 千元。除了彭女以商務活動交流名義來臺, 王○平也利用醫美健檢、甚至是虛偽結婚等方式, 申請多名大陸女子來臺賣淫。 該集團在臺灣為了方便申請「人頭電話」並掩人耳目, 尋找電信門市店長、 甚至是具有公務員身分的清潔隊員充當人頭老公, 提供免費前往大陸機票、證件、住宿及吃喝開銷等, 誘使這些經濟拮据的人前往大陸辦理結婚登記, 俟大陸女子順利來臺後,再給付人頭老公每月新臺幣 3 萬元高報酬, 有計畫性召募申請、居間仲介運作,引進大陸女子來臺賣淫, 牟取暴利。 彭女來臺後,每天工作時間從下午 2 點開始到隔日清晨 3 、 4 點, 工作時間長達 12 小時以上,每次性交易費用抽成 4 成,其餘 6 成由 主嫌分配給經紀人、車伕等人。 該人蛇集團為討好這些來臺從事性交易的大陸女子, 使她們樂在工作,還上網尋找介紹新北市地方美食, 帶她們共同享用。 本案於 103 年 9 月 4 日在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蘇檢察官振文指 揮偵辦下, 由移民署專勤事務第一大隊機動隊會同本署基隆市專勤隊、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偵四隊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