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海外反貪污行為法」與「反托拉斯法」震撼全球
資策會:台灣企業應提高之風險管理意識、強化全球法令遵循能力
(本報訊)美國政府近年來持續不斷的在全球加強「海外反貪污行為法」( 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 FCPA)與「反托拉斯法」執法, 多家總部位於美國外的知名國外企業受罰,德國西門子公司於200 8年付出8億美元的罰金後,於去年底部分主管仍受到FCPA刑事 追訴; 友達等多家台日面板廠商涉嫌聯合壟斷價格而遭受美國政府追訴付出 天價賠償、企業經理人鋃鐺入獄的前例更是殷鑑不遠!
資策會為協助我國企業強化全球法令遵循能力, 特別與提供亞洲企業客戶法律訴訟電子取證專業服務的優比克公司, 於今(13)日舉辦「美國「海外反貪污行為法」與「反托拉斯法」 對台灣企業影響力之實務與對應策略研討會」,邀請在全球擁有17 個據點、超過1000名律師的美國知名吉布森(Gibson, Dunn & Crutcher LLP)事務所針對美國「海外反貪污行為法」與「反托拉斯法」 進行深入介紹, 以實際案例與經驗剖析往後台灣企業應如何提出對策妥善因應此一巨 大風險。
美國「海外反貪污行為法」自1977年頒布實施, 禁止美國公司及個人或在美國上市或美國從事生意的的外國企業及個 人向外國政府官員行賄手段取得生意。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指出, 根據美國律師事務所Chadbourne & Parke 2011年的研究報告,亞洲是個人最可能被根據美國FCPA起訴 排名第二的區域,僅次於中南美洲,該研究指出, 在審理涉及行賄的案件中,美商在中南美洲行賄的比率達44%、 亞洲居次為32%、非洲為21%、,至於歐洲僅3%。而依據20 10年的數據資料,自1977年FPCA開始施行起,中國為FP CA辦理最多案件的國家,僅次於伊拉克與奈及利亞, 在此一趨勢下,商業脈絡遍及全球的台灣企業對於FCPA不可不審 慎應對。
與會講者吉布森資深律師詹耀文(Winston Y. Chan)以實際案例剖析FCPA最新趨勢,從政府官員的定義、 賄賂禮物的範疇、動機,到報密檢舉與獎勵的新規則等, 皆不可不謹慎瞭解。 吉布森事務所的反托拉斯及貿易法專家合夥律師喬治尼庫(Geor ge A. Nicoud III)律師強調隨著美國反托拉斯法的全球化效應, 也有愈來愈多的國家以刑事責任處罰壟斷行為, 各國對於反壟斷的合作也更加密切, 在不同國同步搜查涉案的企業組織, 各國企業不能以為不直接參與美國市場就事不關己。 優比克日本總公司風險管理部之業務副總木原京一(Kyoichi Kihara)以自身協助日本、韓國企業處理超過500件以上國 際訴訟電子取證的實務經驗,指出台灣企業在面臨此類法律問題時, 可透過科學鑑定技術(Forensic)系統工具的輔助大幅降低 法律風險、並有效控制訴訟成本。
恆業法律事務所首席顧問徐小波先生以從業多年的經驗指出, 與對於這類跨越國境、蔓延全球的法令遵循問題, 已升溫成為另類的商業競爭手段, 商業脈絡遍及全球的台灣企業必須審慎建構攻守並重的企業法務訴訟 防護網與戰略。在友達等LCD面板業的反托拉斯案件後, 台灣企業對於全球法令遵循提高了警戒,惟在細部操作上, 因經驗不足而無法建立有效的法令遵循機制, 透過本次研討會的經驗交流, 不但有效提高台灣企業之風險管理意識, 更強化了台灣企業的全球法令遵循能力, 活動獲得滿場各產業高階法務主管的熱烈迴響。
圖說: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今(13)舉辦「美國「 海外反貪污行為法」與「反托拉斯法」 對台灣企業影響力之實務與對應策略研討會」, 特別邀請吉布森恩頓律師事務所合夥律師Mr.Nicoud(左一 )、吉布森資深律師詹耀文(左二)、 恆業法律事務所首席顧問徐小波律師(右二)以及優克比日本總公司 風險管理部門最高負責人Mr. Kihara(右一)進行全場綜合與談, 獲得滿場各產業高階法務主管的熱烈迴響。
圖說: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於今(13)日舉辦的研討會, 由科技法律研究所戴豪君所長(左一)代表致開幕詞; 並邀請吉布森恩頓律師事務所合夥律師Mr.Nicoud(左)以 及優克比日本總公司風險管理部門最高負責人Mr. Kihara(右)分別以實際案例剖析FCPA最新趨勢並提供電 子取證的實務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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