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PP黨團:依法速國賠,勿推託

「北二高走山意外應依法國賠 勿推託找藉口」

(本報訊)針對馬英九總統昨日要求交通部長毛治國「協助」國道三號走山意外罹難者家屬申請國賠,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呼籲馬總統該賠的國賠就要賠,不要像過去的東興大樓、豐丘明隧道及后豐斷橋事件一樣,口頭承諾賠償之後又置之不理。

黨團總召蔡同榮表示,這次走山意外事件,政府不但應該儘速救災,更應該負起公共設施設置和管理欠缺導致意外的責任。他說,馬總統是學法律的,應該很清楚,根據國家賠償法第3條第1項:「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亦即損害所產生之國家賠償責任不以公務員之過失為必要,是採無過失賠償,政府責無旁貸。而馬政府過去在這方面的紀錄很差,2008年辛樂克颱風導致南投縣信義鄉的豐丘明隧道發生嚴重土石坍方,造成7人不幸罹難,當時總統馬英九勘災時曾表示要再一週之內釐清相關責任,並由南投縣政府協助家屬申請國賠。但最後交通部又推託隧道崩塌是豪雨造成,非人為疏失或設施不當而拒絕國賠。2008年后豐斷橋事件時,交通部長毛治國勘災後直言人為濫採砂石問題嚴重,交通部已經準備好面臨國賠,最後法院又僅以后豐大橋管理略有疏失判賠3千萬元作結。

立委涂醒哲則表示,政府這次絕對不能再卸責,走山當天無風無雨無地震,絕對是邊坡設計不當的人禍,依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完全符合國賠的條件。仔細檢視國道三號施工問題,首先是山坡地岩層遭切斷才導致其結構應力改變,其次是岩錨支撐力不足且年久腐朽,政府皆未積極修繕,最後是政府沒有定期監測、巡檢也不確實,再再顯示意外是人為過失。涂醒哲再強調,災害發生後,毛治國及馬英九去現場探視的不當發言,不止讓人民傻眼,也造成家屬的二次傷害,他呼籲政府應趕快啟動國賠機制,不要讓民眾覺得馬英九治國毛毛的。

南投縣議員賴燕雪聽聞馬英九再度承諾國賠後,今天上午也特地北上參與記者會,他呼籲馬政府如果承諾國賠就要做到,以南投豐丘明隧道意外而言,理賠機關已經連續在2008、2010受到監察院糾正,至今仍以各種理由推託。她認為馬政府已經白賊誠信,連吳院長自己是南投人都能如此不負責任,著實令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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