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拉克集集事故,交部水署遭糾正
(本報訊)2009年莫拉克颱風來襲,造成台16線集集路段路基掏空、路面塌陷,民眾墜入濁水溪造成重大傷亡。監察院於今(14)日,通過監委杜善良、黃武次、楊美鈴及林鉅鋃提案,糾正交通部與水利署。
糾正案指出,台16線集集路段10K+430至10K+740路段,在災前並未裝置任何監測及預警系統,致莫拉克颱風侵襲,路基無預警掏空而塌陷,造成7車12人掉入濁水溪中,全無目擊者,罹難人數、身分,完全無法掌握。交通部公路總局並遲至莫拉克颱風造成台16線集集路段破壞後,才訂定封路標準作業程序,交通部監督不周,涉有疏失。
糾正案文表示,經濟部水利署暨所屬第四河川局於1999年2月份接管濁水溪水系後,對於數量龐大的河川公地佔用及違建,河川行水區高灘地長期遭佔用,未見積極查報處理,明顯有疏失。
糾正案指出,台16線集集路段10K+430至10K+740路段,在災前並未裝置任何監測及預警系統,致莫拉克颱風侵襲,路基無預警掏空而塌陷,造成7車12人掉入濁水溪中,全無目擊者,罹難人數、身分,完全無法掌握。交通部公路總局並遲至莫拉克颱風造成台16線集集路段破壞後,才訂定封路標準作業程序,交通部監督不周,涉有疏失。
糾正案文表示,經濟部水利署暨所屬第四河川局於1999年2月份接管濁水溪水系後,對於數量龐大的河川公地佔用及違建,河川行水區高灘地長期遭佔用,未見積極查報處理,明顯有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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