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總會』議員與法院,認知不同

2010-04-27╱聯合報╱第B1版╱北市.運動╱記者邱瓊玉∕台北報導
婦聯總會 議員:年代命名都錯

台北市議員李建昌、許淑華昨天上午前往市定古蹟「婦聯總會」進行會戡時表示,「婦聯總會」原名為「台北偕行館」,創建年代為1913年,但文化局卻考證該建物為1915年至1920年間創建,差距相當大,文化局竟連古蹟基本資料都掌握錯誤,實在相當粗糙。

  「婦聯總會」現在中央收回交由台北地方法院使用,但許淑華表示,台北地院在「婦聯會」的古蹟再利用計畫中曾表示要以「婦聯會」作為展示主題,復原宋美齡的辦公空間,但實際上卻拒絕開放給民眾,相當不合理。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新聞稿    99.4.27

就本日某報有關本院管理之市定古蹟「婦聯總會」相關報導,說明如下:

一、臺北市政府核定「婦聯總會」為市定古蹟,實際上係指其中的「至

  德堂」建築物而言。

二、本院於95年底接管婦聯總會原址後,即依照相關法令規定,委請學者

  專家就「至德堂」積極進行調查研究、修復及再利用計畫,計畫書

  完成後,台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於98年8月26日就調查研究及修

  復計劃案審查通過。

三、本院就「至德堂」之修復及再利用計畫已編列預算執行,系爭古蹟之

  使用、開放亦會依照相關法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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