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毛寶貝走失了,我該怎麼辦?!





尋回寶貝3步驟!!!


       數位路記者陳漢墀台北報導/ 2018,1,24

日前新北市動保處接獲通報,有一名蕭姓飼主(不願公開姓名)表示,中午在家煮菜煮到一半,家中飼養的瑪爾濟斯「娃娃」突然不見,因為家中有長者入門時未將大門確實關上,導致犬隻跑了出去,幸好隔壁巷口的美髮院設計師發現娃娃,將牠帶到附近動物醫院掃描寵登晶片,並請醫院代為聯繫上蕭姓飼主,結束短短不到3小時的驚魂記,因為寵物有確實施打晶片並詳實登記資料,才讓毛寶貝順利地回到溫暖的家。





公園散步時走丟、發情期外出沒回家、被車輛驚嚇逃脫跑掉了,當我們毛寶貝走失了,我該怎麼辦?!!!

第一步、確認寶貝寵物晶片登記資訊正確性,寶貝走失時立即致電通知動保處或寵物晶片登記站通報遺失,並且確認登記網站上飼主聯絡資訊及寵物資料是否正確,這樣走失的寶貝才能第一時間的及時連絡到主人!

第二步、上新北市動保處網站[公告招領區] (https://goo.gl/jwBzqm),看看在新北市動保處的八大動物之家有沒有任何毛寶貝的相片蹤影!

第三步、主人可以利用現在智慧型手機網路的便利性,將毛寶貝的相片及特徵上傳新北市動保處網站的[遺失協尋] (https://goo.gl/hQSqB5),提供毛寶貝的照片、走失地點及特徵資訊,幫助迷途在外的寶貝快快找到回家路!

依據動物保護法第19條規定,飼主應為犬隻植入晶片,辦理寵物登記。依現行動物保護法第3條規定,飼主應於寵物出生日起4個月內,為寵物辦理寵物登記,並且自107年起新北市動保處與民間機構及特定寵物業者配合廣設寵物登記站,目前已有232間寵物登記機構,以增加民眾寵物登記的便利性。

農業局長李玟表示,飼主實有職責為自家毛寶貝辦理寵物登記,預防毛寶貝走失後回不了家。為了動物的妥善源頭管理防止棄養的發生及避免毛寶貝走失的風險,植入晶片是最能確實找回毛寶貝的重要措施,另依據動物保護法的規定,飼主應該應為寵物辦理植入晶片,辦理寵物登記,如有經勸導仍不改善,可處新臺幣3千元至1萬5千元罰鍰;另外,飼主寵物資料若有更動時,也要到動物醫院或寵物登記站辦理資料變更手續,萬一走失才能第一時間重回飼主溫暖懷抱。


資料詳洽: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 陳淵泉處長 電話:02-29596353;0911587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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