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協會痛斥陳師孟

數位路記者陳漢墀台北報導/ 2018,1,16
對於監察委員被提名人陳師孟先生1月15日在立法院接受資格審查詢問時,公開宣稱:「其認為陳水扁前總統受審之四案都是遭到司法迫害」「如果說依照正常的程序,用正常的法律見解來判的話,應該是沒有(貪汙)」「馬總統的所謂洩密案,不管是一審或二審法官,他有很多莫名其妙的所謂的法律見解」「希望在餘下的任期,能夠釐清過去司法對綠營的迫害追殺,對藍營的縱容護航」等語,法官協會回應如下:
陳師孟先生在經濟學領域之成就固值肯定,但其今日在國會殿堂之言行,並未指出司法有何「應合藍營」、「迫害綠營」之具體情事,又僅憑其個人不滿一、二個案之判決結果,即恣意指稱司法「對綠迫害追殺」、「對藍縱容護航」,更暗示日後將藉手握之監察權,對之前作出不符其意識形態判決之法官,進行清算鬥爭。陳先生作為卸任政務官,政治立場鮮明本不足為奇,但今日竟敢如此赤裸地對司法權公開施加恫嚇,仍屬前所未見。對此,本會深感痛心、遺憾,完全不能接受。
法官協會認為,監察委員的監察權,是憲法付託給監察委員用以彈劾、糾舉違法失職公務員之神聖權力,不是讓監察委員作為打擊、報復、清算那些作出與其政治意識形態不符判決之法官之政治鬥爭工具。陳先生作為監察委員被提名人,今日言行,非但完全抹煞我國法官向來恪遵罪刑法定、無罪推定、證據裁判等刑事審判原則之努力,更漠視我國已歷經數次政黨輪替、司法亦早已步入只問證據,不論藍綠,一體查辦犯罪之公正獨立階段之現實。陳先生基於一己偏見,毫不掩飾其欲藉由監察權迫害司法獨立之態度,如果如願通過審查,不難想像日後將以個己的政治意識形態恣意褻瀆憲法賦予他的神聖監察權使命,必將是我國司法獨立之災難!
因此,本會在此呼籲:陳先生應立即停止一己政治意識形態之作祟,正視我國已多次政黨輪替、司法早已不受任何政黨政治力介入之實態;日後果能通過提名監察委員審查,應本諸憲法及法律賦予之權限,謹慎、客觀、中立、不分藍綠、不帶政治意識形態地行使其糾彈違法失職官員之職責;不應假公濟私,將監察權作為打擊、報復、清算異己或滿足政治私慾之工具,如此方能不辱憲法所賦與監察委員之光榮使命,亦稍能保全經眾多司法前輩奮鬥得來不易之司法獨立成果,則國家幸甚!人民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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