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07年1月18日)----康樂--ky董事長陳言福罰2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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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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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月19日生效:無。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貳、元大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 元大亞洲優選高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申報生效案
元大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開放式債券型於國內募集投 資國內外之「元大亞洲優選高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總面額等值新臺幣200億元整,新臺幣級別100億元、 外幣級別等值新臺幣100億元, 由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並以新臺幣、 美元及人民幣計價發行一案,自107年1月18日申報生效。 本基金應於申報生效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 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新臺幣3億元。
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六個月(含)後, 投資於亞洲高收益債券之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60%( 含),所稱亞洲高收益債券依本基金公開說明書之規定, 為摩根大通亞洲信用債券指數(JP Morgan Asia Credit Index) 成分所定義之亞洲國家或其機構所保證、發行、 承銷或註冊掛牌之債券。
「元大亞洲優選高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等值新臺幣20 0億元額度涉及資金之匯出入, 元大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應於募集前取具中央銀行同意函, 始得募集該基金。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陳科長 聯絡電話:2774-7226
參、處康樂--ky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上櫃公司,證券代號4154) 為行為時董事長陳言福罰鍰案
一、裁罰時間:1月18日
二、受裁罰對象:康樂--ky股份有限公司為行為。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第8項、第165條 之1及及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7條第1項第8款、第5項 規定。
四、違反事實理由:康樂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於106年10月24日 董事會決議解任現任總經理及委任新總經理、行政副總經理等案, 依該公司章程第30.5條規範, 係屬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7條第1項第8款所稱依章程規 定應由董事會決議事項,惟 3席獨立董事均未出席,核有違反董事會議事辦法第7條第5項規定 之情事。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7款及第179條 規定,處行為之董事長陳言福罰鍰新台幣24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陳科長 聯絡電話:2774-7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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