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督盟:朝野黨團護航凍結大戶條款!
立法院?利法院?
(本報訊)有關昨日(26日) 立法院三讀通過證所稅大戶條款暫緩3年實施的證所稅凍結條款案, 對此公民監督國會聯盟聲明如下:
不斷限縮終至跛腳的證所稅
國家的賦稅制度關係到資源重分配, 更是社會公平正義不可或缺的一環。 證所稅自前財政部長劉憶如於2012年提出「 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得稅課稅方案」,原始版本為扣除額300萬元, 稅率20%,持有滿5年以減半課徵。 後經行政院將調高扣除額400萬元,稅率15-20%, 減半課徵降低為3年以上。無論財政部或政院版皆為統一課徵, 並未加入其他例外條件。
其後立法院各黨團提出各種修正版本, 證所稅的課徵不斷加入限縮條件,像是採取「設算所得」與「 核實課徵」雙軌制度,其中股市超過8500點才需「設所所得」, 且對此種資本利得推估純益率僅在0.1%至0.3%間, 再對推估出的獲利課徵20%的證所稅。尤其對於應「核實課徵」 者,更是設下「售出金額達10億元以上」、「 出售興櫃股票數量達10萬股」、「IP0上市(櫃)」等, 因為僅針對股市大戶,故被稱為大戶條款。
賦稅制度應以公平正義為依歸
儘管證所稅最後通過的版本, 與最初財政部的方案相比已是面目全非, 但至少保有租稅公平的最後一塊遮羞布。 但立法院本日所通過的大戶條款暫緩3年實施的修正草案, 從過去的立法經驗來看,幾乎已宣告證所稅將可能被無限期擱置, 馬總統口口聲聲要推動的公平稅賦改革也正式宣告完蛋!
本次修法中,少數在野立委試圖連署將此案送入協商, 但最後未達10名連署門檻而功敗垂成, 除了對於維持社會租稅公平正義的立委, 給予最大的感謝與鼓勵之外。 嚴厲譴責此次修正草案的主提案者羅明才與詹凱臣委員, 及連署委員盧嘉辰、呂學樟、楊應雄、陳根德、簡東明、吳育仁、 鄭天財、吳育昇、徐少萍、林德福、薛凌、丁守中、趙天麟、 陳碧涵、王廷升。 民進黨團與台聯黨團並未發揮黨團可直接要求協商的功能, 放任證所稅凍結條款通過,有愧其職守。
公督盟鄭重呼籲,立法院各黨團應儘速檢討凍結條款的合理性, 並重新檢討證所稅如何符合租稅公平, 別讓立法院成為劫貧濟富的利法院!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