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元旦起,期交所上半年各項獎勵活動
(本報訊)為擴大及延續期貨市場成長動能,臺灣期貨交易所(以下簡稱期交所) 自明(104)年1月1日起將持續辦理多項獎勵活動,獎勵標的將包含期交所上市之所有期貨、選擇權商品,以及與歐交所合作掛牌之歐臺期、歐臺選商品;獎勵對象則包含期貨經紀商、期貨交易輔助人 (IB)、期貨自營商及法人機構,總獎金逾新台幣 5,400萬元。
為鼓勵期貨業者辦理市場推廣活動,自104年1月1日至6月30日舉辦「 104年度補助期貨經紀商辦理宣導推廣活動」,期貨經紀商應於活動期間內與所屬 IB共同合作辦理宣導推廣活動,宣導推廣期交所上市之期貨、選擇權,以及 歐臺期、歐臺選商品,經審核通過者,期交所將補助活動預算 50%額度,最高補助金額可達新台幣 120萬元。另因應主管機關於日前開放銀行得辦理股價類期貨多頭避險交易,以及放寬保險業從事期貨交易相關規範,因此,為鼓勵期貨業者積極推廣銀行及保險等法人機構參與期貨交易, 業者再針對銀行 、保險等法人機構辦理推廣活動者,補助金額上限將再提高 10%。
為加強推廣國內期貨及選擇權商品,於104年第1季舉辦「期貨經紀商及 IB交易獎勵活動」,由於業者交易規模差異,採分級競賽方式,另增設 「推廣特定法人交易獎」,以及北中南分區競賽之「 IB單一營業據點經理人獎」。更為延續歐臺期及歐臺選之成長動能,於 104年第1季針對期貨經紀業者及期貨自營商再持續舉辦「歐臺期及歐臺選交易獎勵活動」。
為提高法人機構參與期貨市場比重,於104年第1季舉辦「股價指數期貨及臺指選擇權法人機構交易獎勵活動」及「股票期貨 (含 ETF期貨)法人機構交易獎勵活動」。獎勵方式為法人機構(含自營商 )從事股價指數類期貨、臺指選擇權、股票期貨(含ETF期貨 )之交易,交易量達一定標準者,即給予手續費折減獎勵。
【104年上半年期交所獎勵活動一覽表】
商品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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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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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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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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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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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補助期貨商與IB合辦推廣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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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經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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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業者辦理活動,補助活動預算之50%額度(另針對銀行等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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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舉辦交易競賽獎勵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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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期貨經紀商
2.IB |
鼓勵期貨業者交易量較103年下半年持續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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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針對業者交易規模差異,採分級競賽方式
2. 增設「推廣特定法人交易獎」
3. 增設「IB單一營業據點經理人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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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機構
(含自營商) |
1.交易股價指數類期貨,交易量達一定標準者給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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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易臺指選擇權,交易量達一定標準者給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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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易股票期貨(不含ETF期貨),交易量達一定標準者給予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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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易ETF期貨,交易量達一定標準者給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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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臺期
歐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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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補助期貨商與IB合辦推廣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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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經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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併同國內商品「補助期貨商與IB合辦推廣活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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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舉辦交易競賽獎勵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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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期貨經紀商
2.IB |
交易歐臺期及歐臺選,交易量達一定標準者給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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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自營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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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歐臺期及歐臺選,交易量達一定標準者給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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