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總處:4個行政法人優先個案,已陸續完成立法


(本報訊)人事總處表示,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等4個行政法人優先推動個案設置條例分別已經在1月22日及29日經  總統公布,此4個行政法人均屬於公權力行使程度較低的研究、訓練、文化業務領域,未來希望藉由行政法人組織型態的管理彈性,有效引進專業人才、提升服務效能,並以嶄新思維來推動相關公共任務。
人事總處進一步表示,為推動政府組織改造,行政院前宣示「去任務化」、「地方化」、「法人化」及「委外化」的四化目標,並據以推動行政法人。本次完成立法的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是一法人多館所型態,未來除了將規劃把我國最早設立的行政法人國立中正文化中心納入繼續營運外,還將納入中部的臺中國家歌劇院和南部的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共同推動表演藝術業務,可望為我國藝文產業再次注入新動能。
本次4個行政法人個案在朝野立委和各界的協助下,已順利完成立法,其施行日期將由相關主管部會研議後報請行政院核定,人事總處將積極協助其儘早掛牌運作,確保各優先個案適切運作,以發揮其設置目的及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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