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玉銘:媒體亂象其實您有選擇權(轉貼)

  
2014-02-24╱民眾日報╱第F16版╱大台北焦點新聞
【本報記者台北報導】打開電視,第四台由50到58台有著24小時不停播放的新聞台,理論上有這麼多新聞台應該可以看到不少新聞資訊,但每一台幾乎都是播放著差不多的新聞內容,加上不停的重播,其實能吸收的新聞資訊並不是這麼多,其內容也充滿著翻攝網路,各種媒體亂象也層出不窮。

   洪鈞培文教基金會1月11日下午邀請公共電視台邵玉銘董事長,主講『媒體公器.社會進步』邵董事長將以其多年從事新聞與傳播教學研究及媒體經營實務的背景談媒體公器,聽眾獲益良多,也獲得許多省思。

   新聞媒體的「疲勞轟炸」一直是近幾年來閱聽人熱烈反應的焦點。它極端的單一化也間接造成了未經查證、造神現象、媒體切入角度失焦、造謠爭議等媒體亂象。蔣勳曾在〈聯合報〉專欄「品味最終是種選擇」一文中提到:「這個島嶼裡面有一種焦慮,有一種躁鬱,它幾乎是生病的狀況」「目前新聞台大量疲勞轟炸,重複播出同樣的新聞」。

   針對這項問題,邵玉銘表示,閱聽人也有責任選擇媒體。「台灣現在已經進入民主社會,用全體共識去影響媒體、去選擇媒體是最好的途徑」、「如果大家不去看這類節目,那這類的節目便會少了很多。」

   要改變媒體亂象其實也很簡單,關鍵點在於收視率,只要亂象的新聞沒有人看就會讓新聞台開始改變,或是由媒體人自身開始改變。其實由公視等優質節目可以看的出來電視媒體要做好並不是不可能。

   台灣在二二八事件後,言論自由高度緊縮,在解嚴之前,臺灣新聞自由狀況甚差。在1987年解嚴之後,政府於1988年開放報禁,並在1993年先後完全開放廣播頻率和有線電視,臺灣媒體業隨之急速發展。雖然臺灣現在擁有自由的媒體環境,但由於媒體數量多而導致的惡性競爭,以及政治勢力從未徹底退出媒體界,使媒體亂象叢生,引發社會的不安,也提出不少反省淨化的要求。

   邵玉銘認為,媒體的責任就是揭露、如實的報導,在解嚴之前,「許多事情都在檯面下進行」、「表面的平和安樂,並不是台灣當時真實的社會」因為諸多禁令,每逢國慶日必是歌功頌德的新聞,連地震都不能發生,報導國家元首或政府相關新聞絕對不能出現敏感文字,稍一不慎就被羅織入罪、被誣匪諜,戒嚴時代的媒體,猶如囚禁之鳥。

   解嚴後的台灣言論自由大幅開放,媒體批評政府、總統的文章與言論每天都有,但在二十年前,這樣的場景根本不可能出現。

  新聞媒體是扮演著中介者的角色,主要的任務是將「訊息」傳遞、告知給閱聽眾,並有「守望」、「告知」「教育」、「娛樂」四大功能。所以新聞媒體的定位應為「公正客觀」,擁有監督政府的第四權,並遵循守門人理論。新聞人應秉持公民倫理與道德的精神,將真實不作假的新聞呈現給閱聽眾。

   邵玉銘認為,解嚴之後的台灣「許多芝麻綠豆的事情都出來了,台灣許多不見光的角落也都出來了」直到次我們才發現,台灣有如此「豐富、光明、亂象」的多重面貌。民眾提問:媒體應有其教育的社會責任「台灣媒體不只缺乏國際新聞,對當地議題的關注也太少」,一位旅居德國多年的民眾在會後對邵玉銘表示。

   在這個地球村年代,全球連結更為緊密,國際局勢也牽一髮動全身,在世界另一端發生的大事,台灣無法置身事外。惟國內媒體國際新聞報導之質與量仍有不足。許多民眾認為在新聞競賽中,媒體享受新聞自由,卻亂象頻傳,重量不重質、充斥偏重表面吸引力而欠缺深入思考,媒體未能善盡社會責任,認為應多報導社會光明面,讓台灣多點令人感動的新聞。她認為,陷入商業與政治力的媒體已漸失去對社會與民眾的終極關懷能力。邵玉銘亦認同此點,但他同時呼籲,「匹夫有責」、「大眾的力量還是很重要」。

   他指出,有許多媒體過度包裝新聞,使媒體商品化,許多記者以聳動報導來炒作新聞,負面報導鼓舞社會風氣,她認為媒體工作者永遠要堅持新聞真相與專業,記者要自律,媒體才能發揮正面影響力。

   「新聞不只是追逐、而是挖掘」,解構為新聞寫歷史,應提升新聞記者素養,建立新聞專業,強化新聞自律倫理規範,在滿足民眾知的權利與落實社會責任的槓桿中求得平衡點,新聞記者有責任為台灣社會建構永恆價值典範。

   最後,邵玉銘對媒體提出期許:台灣近幾年政治的內耗,消耗許多應當發展、軟實力、經濟、民生等,倘若憲法、整個大環境都說「中華民國」那就沒甚麼好爭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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