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孋輝:廣慈博愛園區,虛耗八年鬧劇一場
(台北訊)廣慈博愛園區BOT案於93年12月31日核定, 由財政局委託專業廠商進行可行性評估,97年9月公告招商, 98年4月14日公告最優申請人,98年5月8日完成議約, 98年6月15日與柏德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簽約, 柏德公司應於100年6月15日取得建築執照,並未如期取得, 違約情節重大,市府於100年8月23日發函終止契約, 101年1月20日提付仲裁, 102年2月25日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做成仲裁判斷, 命柏德公司應塗銷土地之地上權登記,102年3月5日塗銷在案, 惟柏德公司拒絕點交返還土地,另提付仲裁表示「契約並未終止, 市府應配合申請建照進行開發。」
陳孋輝議員表示,一個市府重大BOT案,核定迄今八年毫無動靜, 郝市長進行2次專案報告,61385 平方公尺土地遭占用,要不要的回來還不知道, 一旦仲裁判斷契約並未終止成立,市府豈不再將地上權設定予柏德? 這場BOT鬧劇何時才能落幕?市府顏面掃地, 福德地區居民引頸期盼廣慈博愛園區開發案帶動地方繁榮的願望恐怕 落空!
96年迄今,已簽約BOT案件5件,包括松山菸廠文化園區、 中崙市場、廣慈博愛園區、 江南市場及臺北資訊園區暨停車場興建及營運案, 無一不進度嚴重落後, 中崙市場BOT案於96年7月5日第一次公告, 97年8月26日公告最優申請人,原訂98年9月3日開工, 100年7月1日完工,實際情形直到本月22日才開工, 預計105年5月開幕營業。 江南市場BOT案99年5月31日簽約,至今遲未開工, 興建期預計3年,也就是說中崙市場及江南市場2個BOT案, 自95年郝市長第一次當選、99年連任、103年即將卸任, 歷經八年無法看到任內BOT案完工,請問市長, 105年您好意思來參加中崙市場、江南市場落成啟用典禮嗎? 更別提廣慈博愛園區BOT案還有仲裁、訴訟漫漫長路, 待所有程序走完,規劃恐怕早已不符實際, 得再花一大筆人民納稅錢重新評估,何時完工、營運,遙遙無期。
市府重大BOT案出了什麼問題?專業、經驗、能力不足? 評估錯誤?無法吸引優質、誠信、具財務規模及開發能力的投資人? 還是市府很萌很好騙?惡質廠商不騙白不騙? 否則為何市府重大BOT案一一延宕,賠上全民公共利益!
陳孋輝議員強調,雙子星案及大巨蛋遭監察院糾正,市府殷鑑不遠, BOT不是萬靈丹,不要動不動就BOT, 何況BOT案投資規模龐大,一旦不肖業者惡意搶標, 得標後藉變更設計增加商業利益,市府難卸圖利之嫌, 郝市長應重新檢討BOT政策,不要一再以引進民間投資金額十億、 百億元唬哢市民。
廣慈博愛園區BOT案大事紀?
中崙市場BOT案大事紀?
中崙市場BOT案原核定與變更後之差異?
陳孋輝議員表示,一個市府重大BOT案,核定迄今八年毫無動靜,
96年迄今,已簽約BOT案件5件,包括松山菸廠文化園區、
市府重大BOT案出了什麼問題?專業、經驗、能力不足?
陳孋輝議員強調,雙子星案及大巨蛋遭監察院糾正,市府殷鑑不遠,
廣慈博愛園區BOT案大事紀?
時間 | 內容 |
93年12月31日 | 核定、由財政局委託專業廠商進行評估 |
97年9月 | 公告招商 |
98年4月14日 | 公告最優申請人 |
98年5月8日 | 完成議約 |
98年6月15日 | 與柏德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簽約 |
100年6月15日 | 柏德公司應取得建築執照最後期限、柏德並未取得 |
100年8月23日 | 市府發函終止契約 |
101年1月20日 | 市府提付仲裁 |
102年2月25日 | 仲裁判斷「柏德公司應塗銷土地之地上權登記」 |
102年3月5日 | 塗銷在案 |
102年3月29日 | 市府發函柏德4月3日辦理土地點交 |
102年4月1日 | 柏德函復拒絕點交 |
102年4月9日 | 柏德提付仲裁「契約並未終止」 |
中崙市場BOT案大事紀?
時間 | 內容 |
96年7月5日 | 第一次公告 |
96年11月30日 | 第二次公告 |
97年3月20日 | 第三次公告 |
97年8月26日 | 公告最優申請人 |
98年2月5日 | 簽訂投資契約 |
98年9月3日 | 原訂開工日 |
100年7月1日 | 原訂完工日 |
100年8月16日 | 馥霖公司申請辦公室變更為一般旅館 |
102年1月 | 核定變更 |
102年5月22日 | 開工 |
105年5月 | 開幕營業 |
中崙市場BOT案原核定與變更後之差異?
原核定 | 變更後 |
一般事務所 | 一般旅館 |
地下3層(機械式) 法定機車位:230輛 實設機車位:230輛 法定汽車位:112輛 自設汽車位:13輛 實設汽車位:125輛 裝卸位:5輛 | 地下6層(平面式) 法定機車位:86輛 獎勵機車位:23輛 實設機車位:109輛 法定汽車位:99輛 獎勵汽車位:45輛 實設汽車位:144輛 裝卸位:5輛 |
地上15層 (1、2樓傳統市場,3樓區民活動中心,4-15樓一般事務所、 | 地上14層 (1、2樓傳統市場,3樓區民活動中心,4-14樓一般旅館、 |
總樓地板面積16842.29 m? | 總樓地板面積21072.37 m? |
變更後增加樓地板面積4230.08 m?,相當於原核定樓地板面積之四分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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