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督盟:法官立委說了算?法院立院一樣亂?
節目主持:張宏林(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
受訪來賓:田蒙潔(美國密蘇里州律師)、鄭秀娟(文山社區大學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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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眾對於司法信任度長久以來都相當低落,認為台灣司法不公正,各個法官判案標準不一,有太多可人為操作的地方,到最後很可能就是法官自由心證,而不全然講求邏輯與科學證據。而許多人也對於立法院有類似的觀感,認為許多立委沒有盡到責任為人民謀福利,反倒成為社會亂源。節目邀請到美國密蘇里州田蒙潔律師與文山社區大學鄭秀娟校長來和大家談論台灣司法、法院及立法院的現象。
為什麼會開公民陪審團的課程?文山社區大學鄭秀娟校長表示,因為民眾非常關心法院證據力,而台灣的司法改革之路是很長久的,法官的權威跟民眾的司法期待相差太大。一開始是司改會起的頭,幾學期之後也有實務上的困難,到後來田蒙潔律師主動表示願意擔任這堂課程的講師,原本是做環評的個案,來參加多半是環評人士,之後課程更改為「公民陪審團」後,發現有更多的民眾踴躍參加,我們叫學員改寫法官判決書的事實欄,過程中發現結構問題很多,所以更關心此議題。
田蒙潔律師表示在台灣,被告是沒有偽證罪的,所以被告越敢掰越贏,而且也沒有湮滅證據罪,台灣的訴訟法是不錯的法律,但是卻都沒有落實。她表示在台灣打官司時,遇到非常不合理的狀況時,也不敢極力爭取,因為害怕法官報復,而且此機率極高。法官在寫判決書時,是用第三人稱全知敘述,但沒有任何人是全知的,只有上帝知道所有的,台灣的法官就像是在寫故事書一樣的寫判決書,但在美國判決書是要用證據來寫的。台灣法官太容易以常情推理,但犯罪本來就不是人之常情的事。
而台灣民眾很容易在錯誤的前提下解決事情,就像是認為有問題那麼多糟糕的法官,我們該怎麼辦,但最根本要解決的問題,是要怎麼把糟糕的法官變成專業的法官,鄭秀娟校長認為,台灣人普遍期待改變司法制度,但這制度其實來自於文化累積,文化是無法在短時間內改變的,台灣真正的司法落實從解嚴後算起也不過幾十年,但對的事情就必須堅持,只要能夠持續的往正確的方向前進,並非只是敷衍了事、得過且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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