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小組赴菲進行合作調查,成員增為11人
(本報訊)
二、本次我調查小組成員原為8人,包括屏東地檢署檢察官等4人、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4人;抵達菲律賓後,再增加法務部調查局科長及駐菲調查官共3人,目前小組成員共11人,由屏東地檢署林彥良主任檢察官負責指揮、督導及規畫各項與菲方合作調查事項。
三、我調查小組於抵菲後即前往菲律賓國家調查局以下稱(NBI)會晤該局局長羅哈斯(Nonatus Caesar R. Rojas),羅哈斯局長於會見我調查小組時重申菲方徹查本案的決心,並依據我方提出司法互助事項提供我調查小組各項協助,並表示在兩國密切合作調查下,一定可以還原本案真相。我方則感謝菲律賓政府基於對等互惠原則提供調查小組必要協助。
四、嗣林彥良主任檢察官即偕同刑事警察局、調查局同仁參與菲國NBI副局長曼德斯(Virgilio Mendez)所主持之會議,雙方溝通相關調查取證之細節。並即在中午由菲國NBI協助下進行勘驗涉案槍枝15支及試射與取彈工作,相關工作約在晚間七時許完成,共取得75發彈頭,過程順利。
五、至於屏東地檢署三位同仁於27日早上在桃園機場因簽證問題未能即時登機,於趕辦簽證後,已在27日下午13時30分搭乘華航班機,於15點45分到達馬尼拉跟林主任檢察官會合,隨後在菲國NBI取得部份書證,並未影響調查工作及進度。目前檢察官與測試槍彈之警調人員,刻正於我國駐菲代表處(TECO)積極翻譯書證並漏夜研商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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