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新聞史上“悲哀的一天” /何鉅華(轉貼卓越網站)


2013年3月18日星期一是英國新聞史上一個重大日子,英國部份報界人士及一些鼓吹新聞與言論自由的團體形容之為英國報業“悲哀的一天”。
  這一天,英國朝野三大政黨領袖--聯合執政的保守黨與自民黨,及在野工黨--在下議院全體會議上一致興高采烈地發言,表示已達成跨黨協議,訂出一個機制,使英國報業從此將進行更加嚴厲而獨立的自我監管。
  各黨領袖都表示,新機制既可維護新聞言論自由,也可保障受報業侵害者的權益。
  具體辦法是以皇家憲章(Royal Charter,或譯為英皇特許狀,或御狀,意同聖旨)形式,頒令正式成立一個新的獨立性報業監管機構,訂定有關監管法則,並賦予權力可對違規報業作出處分。
  皇家憲章比經由國會立法更強而有力,一經女皇簽署頒行,形同聖旨,誰也動不了。例如,英國公營廣播機構英國廣播公司,現時的倫敦城市大學,甚至以前大英帝國時代的東印度公司等,就是以皇家憲章的形式頒佈成立。

皇家憲章不同於普通立法

  保守黨首相卡梅倫一向表示反對立法規管報業,而自民黨與工黨則主張立法。在竊聽醜聞獨立調查庭法官萊爾森發表關於英國報業操守的調查報告,力主立法規管英國報業之後,英國政界經過四個多月來的折衝樽俎,終於繞道而行,弄來個皇家憲章的方式。
  聯合政府上星期為此事已早作立法準備,上星期二已在國會通過了修訂《企業和規管改革法案》(the Enterprise and Regulatory Reform Bill),訂明對皇家憲章如須修訂,上下議院均須三分之二以上的絕大多數才可進行。(相對來說,普通立法只要國會過半數通過便行。)此外,聯合政府本星期一又提出修訂另一《犯罪和法庭法案》(the Crime and Courts Bill),訂明報紙若拒絕參與新的監管機制,如於申訴成立時,可受懲罰性之損害賠償處分。此一修訂亦於即日在國會順利通過。
  按卡梅倫首相的說法,經上述兩項修訂現行相關法例之後,為未來推行報業監管皇家憲章所需的立法工作已算完備。

卡梅倫辯稱並非立法規管報業
  同時,卡梅倫在下議院稱,皇家憲章不經國會製訂,故不算是立法規管英國報業。
  他並稱,利用皇家憲章方式的好處是,可免以後政界隨意將之更改,如要也必須上下議院三分之二以上絕大多數才可成事。
  卡梅倫在下議院公佈的規管報業皇家憲章草案,毋須國會審議或投票通過,將逕行於5月時呈請樞密院批准由女皇簽署頒行(樞密院乃上議院的英皇諮議組織,成員均為英國資深政界人士),預期將於今年8月間正式生效。
  英國的傳媒中,公私營廣播業一向已受監管,監管機構為政府轄下的電信監管局(Ofcom),違規者可被罰鍰,亦可停牌。英國報業則享有高度自由,一直進行自我監管,但自律組織的報業投訴委員會,因無自我處分同業權力,一直受到非議,更被批評為無牙老虎而已。
  以往,英國報業在高度發揮監督施政及政界/公眾人物操守之餘,也多次闖越了紅線,歷年來使很多公眾名人甚至普通人的隱私權受到侵害。而今,竊聽醜聞成了導火線,終於帶來了加強監管報業的金箍罩。

違規報紙可處罰鍰達100萬鎊
  卡梅倫首相簡介了皇家憲章草案內容,包括:

‧違規報業可被罰鍰達全年營收的1%,最高可達100萬鎊;
‧報業須慎重處理更正道歉啟事;
‧成立一個自我規管組織,須延攬獨立人士;
‧嚴訂報業守則;
‧成立一個仲裁處;
‧訂定快速便捷的處理投訴制度。

有關監管,蓋及報紙、雜誌及新聞網站,至於其他網路媒體是否涉及,目前還無詳情。

報界多表質疑或反對
  不過,此一由英國朝野三大政黨倉促協商出來的報業監管皇家憲章草案,本星期一在下議院會議上眾多議員一片歡欣氣氛下公佈後不久,很快已經出現了變數,使其未來能否順利推行,迅即蒙上陰影。
  首先,三大政黨對於此一皇家憲章涵蓋的權力範圍,原來還未完全取得共識,而多項內容也未詳細敲定,這將意味在未來日子,即在5月呈請女皇批准之前,朝野各黨對有關條文仍有很多週旋餘地。
  更有甚者,這兩天來,將會成為受管束者的英國報界,已普遍不表歡迎,有些更罵聲四起。新的所謂英皇特許下的報業監管機制,將需要各印刷媒體自願參與,但各大報業組織及多家大報都已採取保留態度。擁有逾千報紙會員的英國報業公會、專業出版人協會、聯合報業集團,及新聞集團等已表示,皇家憲章草案內具有一些高度爭議性議題,必須進一步詳加研究。著名雜誌《旁觀者》(The Spectator)更公開表明不會參與此一監管機制。
  根據新的立法修訂,不參與新監管機制的印刷傳媒,他日如遭申訴(如被指誹謗或不實報導)成立之時可受重罰,不過,英國部份報界人士現已馬上對該新修訂條款的法理依據提出質疑。同時,另一最受報界爭議之處是關於新監管機制下的編輯實務守則評議委員會(Editors’ Code of Practice Committee)的產生辦法,根據皇家憲章草案,現職總編輯成員只可佔三分一少數;其他成員,三分一為普通記者,另三分一為公眾人士。
  至目前為止,表示贊成新監管制度的僅有英國記者工會,及《衛報》、《獨立報》等聊聊數家而已。《獨立報》總編輯Chris Blackhurst稱:「雖非十全十美,但也無什麼可怕之處。對本報所做新聞不見得會有什麼影響的。」
  一向鼓吹新聞與言論自由的組織Index on Censorship表示:「皇家憲章草案的公佈是英國言論自由悲哀的一天。皇家憲章訂定建立報業監管機構的細節詳情,但倒頭來由政界介入此事,正違背了英國一向由報業過問政界的根本原則。」
  《泰晤士報》在頭版上評述此事稱,自由報業的角色就是對政府問責,現在甚可本末倒置。

本文作者曾在香港電視傳媒及英國媒體工作多年,現旅居倫敦。
本文作者聯繫郵址:edwardho40@hotmail.com


可參閱報導:

BBC News - Press regulation deal struck by parties
http://www.bbc.co.uk/news/uk-21825823

Publishers frozen out as final draft of Royal Charter puts editors in minority on Code Committee | PressGazette
http://www.pressgazette.co.uk/

Statutory regulation deal is imposed on press: 'We can never lecture a Mugabe or a Putin on freedom of expression again' | PressGazette
http://www.pressgazette.co.uk/new-press-regulation-regime-gets-cold-reception-publishers-whose-cooperation-it-will-dep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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