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社盟:吳誌剛殘友工作權,勞工局應強化工作能力再轉介

(本報訊)北市社盟要求勞工局就吳誌剛殘友工作權,應給予積極協助強化其工作能力再轉介就業為先。
從勞工局就吳誌剛殘友過去工作經驗所表示其「工作期間雇主多以工作能力有待提昇未繼續雇用」為由顯現其似乎並未有幫助其「強化工作能力」之訓練或專業的提昇。
勞工局說:「吳誌剛為語言及肢體之多重障礙者,92年起開始接受本局社區化就業服務,勞工局即不遺餘力透過就業服務員多次推介,自92年3月13日迄96年2月28日四年間,計推介吳君六個工作,如誠品書局行政助理、龍山寺派報工作、婦幼醫院按件計酬的打字工作、萬華區公所臨時工、首阜企管公司盤點員以及重聚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助理等,勞工局曾提供就業輔具(頸架、特製椅子、19吋液晶螢幕、閱讀書架等),期望吳君能穩定就業。」但是看不出勞工局有就個案之個別因素做「強化工作能力」之訓練或專業技能的提昇!
 又勞工局運用中央所頒之「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以臨時工方式僱用,並以六個月為期限顯係「不合理」亦投機取巧,只是徒增一批人在輪流及定期的就業與失業之交替罷了!對於穩定就業起不了作用。
再觀之勞工局所公布96.05民間企業未足額僱用之名單與人數論之,勞工局應好好檢討為何這些「榜上有名」的廠商(如附電子檔)寧繳「代金」?卻未盡全力僱用身障者,以吳先生為例僱用他一人可抵二人,但是這些企業卻沒有引用殊為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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