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法規,變打馬利器

(本報台北評論)農委會的法規已經修改七年多,台北市硬是不理會,迄今仍然使用舊法,影響人民權益至鉅,也變成馬英九競選總統的一塊大石頭。
農業發展條例在七年前已經修正,農業政策也更新,對農地的管理由「管人不管地」改為「管地不管人」,不再限定自耕農才能買農地,農委會也發布「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民眾只要取得農地及在農地轄區設籍二年以上即可興建農舍。
有幾位台北市民打算興建農舍向台北市建設局和法規會洽詢,均表示是遵照農委會的「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及「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理規則」辦理,唯獨主管發照的工務局建管處承辦人吳建興、股長梁志遠,卻堅持根據「台北市保護區及農業區農民申請建築農舍及農業倉庫作業要點」辦理,起造人取得農地要五年以上,並應擁有五年以上自耕農或佃農身分才可,即便議員陳建銘今年一月間在議會邀請建設局、法規會、工務局建管處開協調會,協議在一個月內廢除單行法規,到現在已半年,卻未見修正。農委會法規七年前已發布,歷經馬英九、郝龍斌兩任市長,承辦單位還在使用舊法令,不斷的戕害市民權益,市民找議員申冤,建管處仍然置之不理,台北市政府這種砲打中央,我行我素的行為,就像健保費和中正紀念堂事件一樣,一定會大大影響馬英九將來的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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