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林岱樺嚴正聲明

關於壹週刊於2007,7,12以本人肖像結合「長期供養立委,花企爆利益輸送」的封面與內頁頭條標題,本人聲明如下:
一、王聰敏先生於2004年5月1日經朋友介紹來到本人服務處服務,擔任助理兼司機一職,其後於2006年3月2日離職。服務期間表現尚稱職,其離職時,本人還親往其家中慰留。洪偉哲先生於2004年4月26日到職,2005年1月1日離職。至於是否轉其它立委服務處任職,本人並不知情。與壹週刊內頁第33頁樹狀圖比對,二人皆在離開本服務處後,才至花企任職。
二、本人擔任立委期間,絕未接受任何財團、企業與個人的利益輸送。也絕未受利益團體之影響對政府機關有不當之施壓。王聰敏之薪資係由立法院直接撥付,由本人聘用國會助理名額項下支應,並為全職工作,本人與其他機構並無支付其額外薪資之義務。本人也認為如果花企真有發生坐領乾薪利益輸送的行為,係為一種背信行為,應為全民所共棄,本人也絕不認同。
三、對於壹週刊以此事件不當聯結本人支持蘇前院長的立場,本人對於蘇院長的人格、風範始終感到敬佩,也支持蘇院長繼續為民服務。這種不當聯結不但太過膚淺,也太過權謀,甚至是一種抹黑的不當行為。針對於壹週刊對於本人的含沙射影,穿鑿附會,未能善盡媒體查證的義務,深表遺憾,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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