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營立委要求宋乃午立即調職

「厲行清廉政治,向舞弊貪瀆說 NO」

(台北訊)「對的事要堅持、要貫徹;不對的事要反省、要改進。作為「政治秩序」的催生者,政府責無旁貸必須以身作則,阻絕舞弊貪瀆、厲行清廉政治,絕不允許以往威權體制下的黑金政治復辟、貪污勾結再生。」 -----陳水扁總統2005國慶談話

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BOT一案,從2004年2月決標以來,已經引發社會各界對於招標過程的議論與疑慮,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也組成調閱委員會,並於2004年12月作成調查報告。而檢調單位也於日前約談相關官員與關係人展開調查,為維護政府之施政公信力與民進黨政府的清廉改革形象,綠營立委共同提案要求交通部應針對此案,立即作出回應,以澄清社會疑慮。

台灣的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BOT案,是全世界規模最大,實施路線全球最長,每日使用車輛全球最多(平均每天一百萬輛),使用車種最複雜(各型車輛同時使用),其建置費用約六十億元,但其與金融系統結合電子錢包的附加價值,估計有三千億的商機。但由於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BOT案所衍生的龐大商業利益,從一開始就引起政商集團的覬覦。而交通部在整個BOT招標過程,屢屢引發社會疑慮,影響政府依法行政的威信。

該案從2004年2月26日決標由遠東聯盟得標後,即馬上傳出,有交通部官員向廠商索賄12億元。而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也於2004年4月1日秘密會議,並組成測試監督小組,了解ETC的BOT案偵審過程是否合法。並於同年4月16日成立「立法院民間參與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建置及營運甄審過程調閱委員會」,依政黨比例推舉委員,並有各政黨推薦的專家學者協助,於2004年12月29日提出調查報告,其四大結論為:「違反公共利益、民眾負擔最重」、「涉嫌違反招商程序及規定」、「遠東聯盟不具多車道自由車流實績、風險效益堪慮」、「本案所?弊案尚待查明」。惟調閱委員會之決議,院會並未處理。

查緝黑金中心並於2005年四月間起,開始展開搜索調查,並於同年6月2日約談林陵三部長前機要秘書、現任公路總局主任秘書宋乃午、及其經營藝術品買賣之于姓女友、前精業科技協理蔡錦鴻,檢調查出,宋乃午涉嫌以更改招標資料等方式影響決標結果,於複訊後,宋乃午以30萬元交保,蔡錦鴻則以50萬元交保,宋之女性友人則被飭回。

整個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BOT案所引發的社會議論與爭議,已經嚴重民進黨政府的清廉勤政形象與與政府施政公信,而該案目前檢調單位正密集偵查中,但是本案相關的公務人員卻依然沒有調離現職,繼續擔任本案相關的業務工作,令人費解。以喧騰一時的高捷泰勞案為例,前高雄市勞工局長方來進在被檢調約談,諭令二十萬元交保後,就立即宣布辭去局長一職表示負責。因此為免徒生社會非議,共同提案的綠營立委要求,交通部應立即以下列行動回應社會疑慮,以昭公信。



1.交通部公路總局主任秘書宋乃午應立即調離現職,靜候檢調單位調查。
2.交通部應立即成立專案調查小組,並於十日內完成調查報告。
3.交通部於公佈之調查報告中,若有政務官、高級文官及首長親信機要幕僚,涉及相關政治與行政責任缺失,都應立即受到免職、調職或記過等行政處分。






提案立委:盧天麟、郭玟成、林國慶

連署立委
黃昭輝、張慶惠、高建智、薛 凌、陳啟昱、黃適卓、蕭美琴、唐碧娥、鄭運鵬林為洲、莊和子、曹來旺、李文忠、王世堅、李俊毅、鄭國忠、彭紹瑾、王塗發莊碩漢、李鎮楠、黃宗源、賴幸媛、陳金德、蔡其昌、羅志明、鄭朝明、黃偉哲陳憲中、林樹山、王世勛、王 拓、林淑芬、陳秀惠、魏明谷、葉宜津、李昆澤尤 清、吳秉叡、林岱樺、林濁水、趙永清、郭俊銘、陳重信、林育生、林進興王榮璋、田秋堇、何敏豪、林耘生、李明憲 (陸續連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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