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期廉政專刊出版,林鍚山罰366.5萬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4/6台北報導】
監察院廉政專刊(6)日出版,公佈8人漏報財產,其中以林鍚山、藍世聰、陳雙全三人罰最重。
因貪污案要關13年的立法院前秘書長林鍚山,被查出,在2015,12,18財產申報中,是用別人名義的自有存款11筆、股票12筆、事業投資1筆,遭罰134萬元。經過復查,又查出2014,12,19申報的實際財產,比2015全年所得超過1倍以上,異常增加,再罰232.5萬元,合計罰366.5萬
台北市民政局長藍世聰,漏報財產嚴重,罰66萬元。
專刊揭露:2016,11,1申報財產時,妻子陳巧珣存款7筆、債券2筆、基金
受益証43筆、保險10筆、投資1筆未據實申報。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012080214.aspx
澎湖縣副議長陳雙全,則遭罰47.5萬元。
2017,12,20遭查出漏報妻子債務2筆,罰鍰10萬元。申請復查時,又遭發現比2016年所得逾1倍以上,異常增加,再罰37.5萬元。
其餘遭罰的公職人員如下:
新竹市議員林耕仁罰34萬元、湖口代表會主席巫光生、雲林肉品市場公司董事陳怡文、馬祖北竿代表王珠英各罰12萬元、新竹湖口代表劉昌榮罰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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