証交所說明除權除息制度
(本報訊)臺灣證券交易所表示,現行網頁上發布除權除息股票,並計算除權除息參考價格,理由說明如下:
一、茲因上市櫃公司發放現金股利時將使保留盈餘及現金減少,公司資產、股東權益總額會減少,但發行股數未變動,股票價值亦應下修,考量投資人於除息交易日及之後買進並無法參與配息,為反映除息前後權利差異,證交所於公司除息交易日計算「除息參考價」,以除息前一日收盤價減除息值。
二、另當上市櫃公司配發股票股利時,公司的資產、負債及股東權益均未變動,但因發行總股數增加,所以每股價值即變低,相同股票的內含權利在除權交易日已少於之前,為反映除權前後買進投資人可參與或無法參與配股權利差異,證交所於除權交易日計算「除權參考價」,乃以除權前一日收盤價減除權利價值。
三、又因現行股市每日有10%價格漲跌停幅度限制,爰以除權除息參考價為基準計算漲跌停價格,供投資人參考。
在鄰近交易所如東京、上海、香港等交易所均有計算除權除息參考價格,計算方式皆與我國相同。在歐美市場,大部分投資人屬於機構法人,雖然沒有漲跌停幅度規定,但證券商和資訊廠商,會根據上市公司的權值及息值計算參考價格,提供自身客戶下單之參考。
計算除權除息參考價格係為確實反映上市公司配發股利之權息價值,且提供投資人充分的價格資訊,而開盤價係第一盤由買賣雙方委託撮合後呈現之價格。影響市場個股成交價的因素有很多,投資人綜合考量各項因素後,進行買賣決策,買賣之供給需求決定股票價格,而除權除息參考價非個股成交價,僅提供投資人下單參考。
我國「配息除息」制度符合學理,且是國際絕大多數市場的作業原則。另我國證券市場仍以散戶投資人占多數,若「配息不除息」,即在除息交易日不計算除息參考價,對資訊掌握較不靈敏的散戶投資人,反而可能因為資訊不充足而造成不公平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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