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津鈴:電業管制機關未定,組改恐需重新協商


    (本報訊)行政院院會通過新版電業法修正草案,電業未來劃分成發電業、電力網業及售電業,其中發電業、售電業將引進市場自由競爭機制。台聯立委葉津鈴表示,電業自由化後,「廠網分離」自由競爭之下,供電調度爭議必須有賴強有力的電業管制機關,然而目前行政院組改,經濟及能源部並無設置專司電業管制機關,若由能源署負責,恐怕力有未逮。
    立委葉津鈴表示,新版電業法修正草案,規定電業未來劃分成發電業、電力網業及售電業,其中發電業、售電業將引進市場自由競爭機制。而台電公司至少會被切割成立發電及電力網兩家公司,其中發電公司可能民營化,攸關台電員工權益,若民營化員工權益保障未有共識前,勢必影響法案的審查。
    立委葉津鈴表示,電業法的主管機關為經濟部,但是電業管制機關將來由行政院指定,選項包括:新設一個與經濟部同級的單位、經濟部能源局、或是經部另外成立新機構。台電則認為,電業管制機關的位階應該是和經濟部同級的二級單位,最好有準司法權,且獨立超然,才有足夠監督管權。然而,在行政院組改的限制之下,新設與經濟部同級的二級單位根本是不可能,即使在未來經濟及能源部下另成立三級機關,在目前組改署局署、局之總數以七十個為限,恐怕也沒有額度了。
    立委葉津鈴表示,倘若電業管制機關由未來的能源署負責,只怕以其現有的人力,恐怕是力有未逮。因此,經濟及能源部組織法等草案已列為下會期優先法案,而原有共識的內容,恐怕會因為電業管制機關未定,而必須重啟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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