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大學校院協會常務理事會聲明


國立大學校長:楊弘敦(中山大學)、吳妍華(交通大學)、李德財(中興大學)、黃煌輝(成功大學)
近日有關學生團體對「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表達,我們對台灣民主的發展與學生的安全十分關心,謹表達下列看法:
1.    對於學生們:學校是教育機構,一向尊重學生對公共事務的熱情與理想;也對學生們的做法,較一般社會大眾有更大的寬容。我們樂見學生保持理性及冷靜的態度面對問題,適切的表達年輕人對國家的關心,但也應注意不可逾越民主的分際。
2.    對於民意機構:體制內正式的民意機關,長期運作不彰,對民生經濟的促進,未能令社會滿意,我們表示非常遺憾,並希望全民多數人的意見與福祉能更受尊重。此為大學與社會共同對民意機構更深的期許。
3.    對於公民社會運作:同為公民,參與公民社會的公共事務之際,大家內心常秉持一定的公是公非,共同擁有一定的互動默契,因此籲請所有人民,珍惜臺灣民主得來不易,以及全體民眾共同在辛苦中逐漸建立的良好社會品質,也呼籲同學們,珍惜社會對學生這個身分長期的愛念與護持。
4.    對於大學校長角色:大學校長秉於知識、理念和社會核心價值之堅持,希望做為整個社會最後的清明防線;並應致力為臺灣培養人才,共盼促進臺灣民主的良性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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