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看媒體 服貿協議:中臺一體化的最後鋪路石/何清漣
03.24.2014
(台灣行政院的警察阻止反服貿協議的學生衝上二樓(美國之音申華拍攝))
服貿協議,我去年因台灣朋友需要幫其詳細解讀過部分內容,認為那是中臺一體化的最後一塊巨大的鋪路石,達成之後,兩岸“和平統一”水到渠成。
先談服貿協議的問題。
*服貿協議:問題生於兩地制度差異*
這服貿協議的條款,大體上是雙方在許多領域的互相開放,台灣允許大陸資本進入,大陸亦允許台灣資本在相同領域投資,只是在投資形式, 如合資獨資等上面有具體的股份設置規定。
真正的問題在於協議之外,即兩岸的政治社會體制不一樣。台灣已經民主化,實行自由市場制度,沒有行業準入的各種政治限制。而中國的情 況不一樣,是在政府管控制下的半行政化干預市場經濟。這種體制的國家與任何民主國家的交流,很容易憑藉制度的不同,獲取利益。以下我 先舉例說明。
以媒體業而言,2001年中國加入WTO之後,承諾今後數年內逐步放開。此後,中國在海外大肆推行“大外宣”計劃,新華社多語種媒體在美歐及 全世界相繼落地並設立記者站,收購英文媒體,各種外宣刊物如雨後春筍。以美國為例,所有由中共控制的媒體(包括網站)可以自由地批評 美國的一切,從政治、外交政策到經濟社會,尤其是中美關係上的評述幾乎就是新華社與《環球時報》的翻版。
(2014年 3月12日 ,台灣立法院有關服貿協議審議還沒開始,就圍繞程式問題相互嗆聲,會場混亂。民進黨立委佔領主席臺,國民黨立委抗議 (美國之音申華拍攝))
外國媒體不但沒有得到相同的待遇,反而受到嚴厲控制。中國高層領導和政府文件多次重申,外國政治類新聞媒體不準進入中國。即使進入中國的外國記者,其報道也會受到各種干擾,每年一次換發簽證的制度就是迫使外國記者自律的重要手段,不少記者因為發表過中國政府不喜歡的報道,被停發簽證,如路透社的 慕亦仁,被迫中止在中國的記者生涯。2013年12月《紐約時報》與彭博社因為報道過中國高層家屬的腐敗故事,兩家媒體的幾十位記者在換發簽證時遇到的阻礙就是一例。彭博社為了在中國傳媒市場立足,最近已由董事長公開表示,該社此後不再在中國做商業經濟之外的報道。
專制國家與民主國家之間的制度差異造成的結果就是:進入你的國家,我利用你的自由做我想做的一切;你進入我的國家,我用我的專制手段,限制你的自由,迫使你乖乖就範。
中臺服貿協議面臨的問題,其實就是其他民主國家所面臨的同樣的問題,但由於台灣與中國特有的複雜關係,台灣幾乎沒有任何修改規則的能力。
*服貿協議可以實現大陸對台灣的吞噬*
我對服貿協議的一點研究,緣自2013年12月一位台灣朋友的請求。這位朋友曾就其中關於印刷業開放等幾個問題向我諮詢。服貿協定中有這樣的條款:台灣應對中國開放印刷及其輔助服務業,同時北京也允許台資在大陸設立合資、合作企業,從事出版物和其他印刷品的印刷業務,大陸方投資應當控股或佔主導地位。
從條款看來,似乎不平等只體現在大陸可在台灣獨立投資,台資到大陸則需要合資且不能居控股地位。但真正的要害不在這裡,在於台灣與大陸對印刷業的定位及管理方式完全不同。台灣是民主社會,印刷業是作為純粹的工商業來管理;大陸是個專制社會,控制思想與意識形態,各種印刷品如報紙、期刊、書籍、年畫、圖片、掛曆、畫冊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的裝幀封面等,統統被看作一種意識形態的載體,列入審查範圍,印刷業因此不可避免地被看作是涉及國家安全與意識形態宣傳的特殊領域,歸口于新聞出版總局管理,同時還要到公安局報備。《印刷業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15號)第八條第三款規定:“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持出版物印製許可證向公安部門申請,經核準,取得特種行業許可證。”
由於報紙、期刊、書籍、圖片等類印刷品承載的內容必不可免涉及政治,國內印刷業分國營、民營、外資等三大類,這些企業從事的印刷經營種類,在申請執照時均有規定,執照不得轉讓、出租。
(中國人在報刊亭瀏覽。中國印刷業發達,報刊眾多)
《印刷管理條例》第十五條是條純粹的政治規定:“從事出版物印刷經營活動的企業不得印刷國家明令禁止出版的出版物和非出版單位出版的出版物”。出版什麼書籍,出版社有自我審查過程,向上級機構申請書號及印刷許可時,印刷物在出版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局審核批准,取得出版物印製許可證,就是一個政治審查過程。
十五條所?“國家明令”涵蓋面極廣,比如危害國家安全的、反對政府的、有關黨與國家領導人及其家屬的、對台灣政策及對外政策的,有關文革、反右等歷次政治運動的。異議人士的書籍,無論是活著的還是去世的,都不準出。以上禁令,都是歷年不斷通過內部文件、電傳、電話等口頭指示不斷下達的,而且從無廢除之?。官員退休後要出回憶錄,也有專門規定,需要特批,比如中共政治局委員級別的需要中共中央辦公廳特批,批後出版需要審稿,這就是《李鵬日記》在香港都不能出版的原因。前中共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委書記陳希同(判刑入獄)因為生命垂危,不顧禁令,出獄後在死前將其日記在香港出版。
除了政治限制之外,還有一個很大的問題,這是台灣民眾包括學者也不一定能夠想到的,即台灣印刷業的實力遠不如中國大陸。中國印刷業經過2010年代近十年整合,形成不少非常有實力的大型國企,無論從技術實力還是資本規模,台灣企業與之相比,並不具有競爭優勢。
因此,服貿協議當中印刷條款的落實,將是大陸資本長驅直入台灣印刷業,整個台灣印刷業將淪為大陸政治工具,這與極小部分臺商到中國賺幾個小錢的利益相比,其中利弊非常清楚。
*服貿協議:中臺一體化的最後一段鋪路石*
台灣的反服貿活動,從3月18日開始,目前還在繼續。我讚賞台灣青年學子們的勇氣,但我也深知台灣的命運,在多年來與大陸的多層次互動中其實已經註定。從其命運走向來看,反服貿協議行動只是大陸對臺“溫水煮青蛙”過程中最後的N跳之一。國民黨在與民進黨爭鬥中挾共自重,對北京形成極強的政治依附,大陸對台灣媒體的紅色滲透也非常嚴重。從經濟上來看,台灣的?業早已移往大陸,其GDP廣義上有70%與大陸相關。如今台灣經濟空心化,青年們的失業現象日益嚴重。服貿協議一旦簽訂,台灣經濟將被大陸資本掌控。用台灣資深媒體人胡忠信的話來?:“這次大學生完全站到第一線,服貿協議(只)是個引爆點。服貿協議簽署給弱勢者、低薪族或年輕人的感受是:我的未來被出賣了,所以他們站了出來。”
對香港大陸化的厄運。港人已有非常痛切的總結。李怡?,“香港曾經是台灣人殷羨的榜樣,今天淪為台灣人的前車之鑒,除了中共沒有落實一國兩制之外,最關鍵的是許多港人沒有把香港當作自己的家園,只管賺錢或撈取政治經濟利益,未必願為公義犧牲經濟利益。”台灣青年對此已有初淺體會,推特上出現一張照片,上書“爺爺革命,爸爸才有票投;爸爸亂投票,兒子就得革命。”我認為這段話總結得極有道理。
如果香港大陸化的命運是“天註定”,港人多少有點無可奈何,那麼台灣與大陸的一體化,其中責任至少有一半得由台灣政界及商界承擔。
台灣與香港不同,本是一個獨立的民主政治體,皆因台灣80及90後的父輩們爭先恐後地跑到大陸淘金、包二奶,沉迷于花天酒地,毫不顧及台灣這個家園的前途,因為政治短視迎合北京政府投票,導致台灣走到今天這一步。反服貿活動,只是台灣90後一代向父輩討債的開始。
本文轉載自美國之音(VOL, http://www.voafanti.com/gate/big5/m.voachinese.com/a/sta-taiwan-china-20140324/1877849.html)
(台灣行政院的警察阻止反服貿協議的學生衝上二樓(美國之音申華拍攝))
服貿協議,我去年因台灣朋友需要幫其詳細解讀過部分內容,認為那是中臺一體化的最後一塊巨大的鋪路石,達成之後,兩岸“和平統一”水到渠成。
先談服貿協議的問題。
*服貿協議:問題生於兩地制度差異*
這服貿協議的條款,大體上是雙方在許多領域的互相開放,台灣允許大陸資本進入,大陸亦允許台灣資本在相同領域投資,只是在投資形式, 如合資獨資等上面有具體的股份設置規定。
真正的問題在於協議之外,即兩岸的政治社會體制不一樣。台灣已經民主化,實行自由市場制度,沒有行業準入的各種政治限制。而中國的情 況不一樣,是在政府管控制下的半行政化干預市場經濟。這種體制的國家與任何民主國家的交流,很容易憑藉制度的不同,獲取利益。以下我 先舉例說明。
以媒體業而言,2001年中國加入WTO之後,承諾今後數年內逐步放開。此後,中國在海外大肆推行“大外宣”計劃,新華社多語種媒體在美歐及 全世界相繼落地並設立記者站,收購英文媒體,各種外宣刊物如雨後春筍。以美國為例,所有由中共控制的媒體(包括網站)可以自由地批評 美國的一切,從政治、外交政策到經濟社會,尤其是中美關係上的評述幾乎就是新華社與《環球時報》的翻版。
(2014年 3月12日 ,台灣立法院有關服貿協議審議還沒開始,就圍繞程式問題相互嗆聲,會場混亂。民進黨立委佔領主席臺,國民黨立委抗議 (美國之音申華拍攝))
外國媒體不但沒有得到相同的待遇,反而受到嚴厲控制。中國高層領導和政府文件多次重申,外國政治類新聞媒體不準進入中國。即使進入中國的外國記者,其報道也會受到各種干擾,每年一次換發簽證的制度就是迫使外國記者自律的重要手段,不少記者因為發表過中國政府不喜歡的報道,被停發簽證,如路透社的 慕亦仁,被迫中止在中國的記者生涯。2013年12月《紐約時報》與彭博社因為報道過中國高層家屬的腐敗故事,兩家媒體的幾十位記者在換發簽證時遇到的阻礙就是一例。彭博社為了在中國傳媒市場立足,最近已由董事長公開表示,該社此後不再在中國做商業經濟之外的報道。
專制國家與民主國家之間的制度差異造成的結果就是:進入你的國家,我利用你的自由做我想做的一切;你進入我的國家,我用我的專制手段,限制你的自由,迫使你乖乖就範。
中臺服貿協議面臨的問題,其實就是其他民主國家所面臨的同樣的問題,但由於台灣與中國特有的複雜關係,台灣幾乎沒有任何修改規則的能力。
*服貿協議可以實現大陸對台灣的吞噬*
我對服貿協議的一點研究,緣自2013年12月一位台灣朋友的請求。這位朋友曾就其中關於印刷業開放等幾個問題向我諮詢。服貿協定中有這樣的條款:台灣應對中國開放印刷及其輔助服務業,同時北京也允許台資在大陸設立合資、合作企業,從事出版物和其他印刷品的印刷業務,大陸方投資應當控股或佔主導地位。
從條款看來,似乎不平等只體現在大陸可在台灣獨立投資,台資到大陸則需要合資且不能居控股地位。但真正的要害不在這裡,在於台灣與大陸對印刷業的定位及管理方式完全不同。台灣是民主社會,印刷業是作為純粹的工商業來管理;大陸是個專制社會,控制思想與意識形態,各種印刷品如報紙、期刊、書籍、年畫、圖片、掛曆、畫冊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的裝幀封面等,統統被看作一種意識形態的載體,列入審查範圍,印刷業因此不可避免地被看作是涉及國家安全與意識形態宣傳的特殊領域,歸口于新聞出版總局管理,同時還要到公安局報備。《印刷業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15號)第八條第三款規定:“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持出版物印製許可證向公安部門申請,經核準,取得特種行業許可證。”
由於報紙、期刊、書籍、圖片等類印刷品承載的內容必不可免涉及政治,國內印刷業分國營、民營、外資等三大類,這些企業從事的印刷經營種類,在申請執照時均有規定,執照不得轉讓、出租。
(中國人在報刊亭瀏覽。中國印刷業發達,報刊眾多)
《印刷管理條例》第十五條是條純粹的政治規定:“從事出版物印刷經營活動的企業不得印刷國家明令禁止出版的出版物和非出版單位出版的出版物”。出版什麼書籍,出版社有自我審查過程,向上級機構申請書號及印刷許可時,印刷物在出版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局審核批准,取得出版物印製許可證,就是一個政治審查過程。
十五條所?“國家明令”涵蓋面極廣,比如危害國家安全的、反對政府的、有關黨與國家領導人及其家屬的、對台灣政策及對外政策的,有關文革、反右等歷次政治運動的。異議人士的書籍,無論是活著的還是去世的,都不準出。以上禁令,都是歷年不斷通過內部文件、電傳、電話等口頭指示不斷下達的,而且從無廢除之?。官員退休後要出回憶錄,也有專門規定,需要特批,比如中共政治局委員級別的需要中共中央辦公廳特批,批後出版需要審稿,這就是《李鵬日記》在香港都不能出版的原因。前中共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委書記陳希同(判刑入獄)因為生命垂危,不顧禁令,出獄後在死前將其日記在香港出版。
除了政治限制之外,還有一個很大的問題,這是台灣民眾包括學者也不一定能夠想到的,即台灣印刷業的實力遠不如中國大陸。中國印刷業經過2010年代近十年整合,形成不少非常有實力的大型國企,無論從技術實力還是資本規模,台灣企業與之相比,並不具有競爭優勢。
因此,服貿協議當中印刷條款的落實,將是大陸資本長驅直入台灣印刷業,整個台灣印刷業將淪為大陸政治工具,這與極小部分臺商到中國賺幾個小錢的利益相比,其中利弊非常清楚。
*服貿協議:中臺一體化的最後一段鋪路石*
台灣的反服貿活動,從3月18日開始,目前還在繼續。我讚賞台灣青年學子們的勇氣,但我也深知台灣的命運,在多年來與大陸的多層次互動中其實已經註定。從其命運走向來看,反服貿協議行動只是大陸對臺“溫水煮青蛙”過程中最後的N跳之一。國民黨在與民進黨爭鬥中挾共自重,對北京形成極強的政治依附,大陸對台灣媒體的紅色滲透也非常嚴重。從經濟上來看,台灣的?業早已移往大陸,其GDP廣義上有70%與大陸相關。如今台灣經濟空心化,青年們的失業現象日益嚴重。服貿協議一旦簽訂,台灣經濟將被大陸資本掌控。用台灣資深媒體人胡忠信的話來?:“這次大學生完全站到第一線,服貿協議(只)是個引爆點。服貿協議簽署給弱勢者、低薪族或年輕人的感受是:我的未來被出賣了,所以他們站了出來。”
對香港大陸化的厄運。港人已有非常痛切的總結。李怡?,“香港曾經是台灣人殷羨的榜樣,今天淪為台灣人的前車之鑒,除了中共沒有落實一國兩制之外,最關鍵的是許多港人沒有把香港當作自己的家園,只管賺錢或撈取政治經濟利益,未必願為公義犧牲經濟利益。”台灣青年對此已有初淺體會,推特上出現一張照片,上書“爺爺革命,爸爸才有票投;爸爸亂投票,兒子就得革命。”我認為這段話總結得極有道理。
如果香港大陸化的命運是“天註定”,港人多少有點無可奈何,那麼台灣與大陸的一體化,其中責任至少有一半得由台灣政界及商界承擔。
台灣與香港不同,本是一個獨立的民主政治體,皆因台灣80及90後的父輩們爭先恐後地跑到大陸淘金、包二奶,沉迷于花天酒地,毫不顧及台灣這個家園的前途,因為政治短視迎合北京政府投票,導致台灣走到今天這一步。反服貿活動,只是台灣90後一代向父輩討債的開始。
本文轉載自美國之音(VOL, http://www.voafanti.com/gate/big5/m.voachinese.com/a/sta-taiwan-china-20140324/18778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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