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志銘: 鎮暴警察要有明確的身分標誌,才能扼止警察暴力
(台北訊)鎮暴警察敢隨攻擊群眾,就是因為身上沒有明確的身分標誌, 而心存僥倖認為就算打了人,反正不容易被抓到, 這種警察暴力的歪風必須透過制度化的手段, 透過強制標示鎮暴警察的身分來扼止。
台北市議員江志銘表示,禮拜一警方驅離行動, 各界有非常強烈的批評與指責,認為許多警察同仁使用警械過當, 甚至是惡意攻擊靜坐的群眾,造成許多不必要的傷害。 對於這些失控的警察,這些披著警察外衣的流氓、惡棍, 一定要把他們揪出來,接受法律的制裁。
依據警察局的資料,當天動員的警力共有2710人,其中1560 人由警政署指派,另外1150人由台北市警察局支援。 但現場根本就分不出哪些是中央的警察,哪些是市警局的警察。 所有的鎮暴警察都穿得一模一樣, 根本沒有任何服務單位的識別標誌。
正因為沒有服務單位的識別標誌,讓一些不肖的員警有機可乘, 反正打了人真正的身分很難被查出來,所以就可以混水摸魚, 任意的施暴。
江志銘議員強調法律賦予警察使用警械的權力, 相對的警察就有被監督、被管理的義務。 他具體要求台北市警局所屬的鎮暴警察,未來在執行勤務時, 不管是頭盔還是防護衣的正面與背面, 必須要有明顯而且確實的身分標誌,例如服務單位(XX大隊、XX 中隊、XX小隊)以及警員編號等等,讓員警在值勤時有所警惕, 不可以任意逾越法律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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