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律師對318前進立法院行動之聲援】


針對318前進立法院行動,義務律師團敬邀各位律師同道一起加入連署,聲援學生!
 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40320021926(剛通過律師高考的夥伴也非常歡迎)  

連署訴求:
1. 支持學生訴求,號召更多公益律師 民主國家人民皆有表達意見之自由,本次立院審議兩岸服貿協議涉及兩岸關係及行政立法之權限爭議,卻在未經人民充分認知及討論下便率爾以極為粗暴之方式通過,嚴重危害民主憲政體制,無視正當法律程序。
我們支持國會審議法案應依照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318、342、550號解釋所揭示之精神回歸程序正義,並呼籲總統、行政院院長及立法院院長應主動與學生對話,落實憲政,挽救民眾對政府的信任。同時也期許更多律師加入,保障民眾表達意見自由。

2. 王院長不應動用警察權強制驅離,並應允諾學生安全無虞 針對立法院王院長表示不驅散學生一事,我們表達肯定。本應表達民意之國會草率審議服貿協議,進而引起此次前進立院之行動,在此和平抗爭行動之下,我們要求王院長不應讓警政署、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介入議場秩序,不應動用警察權強行驅離,必須確保學生們安全無虞。

3. 請檢警尊重議場外民眾的表意自由 議場外的聚集民眾多為自發性前往,對於警方未以違法集會遊行法相繩,我們表達贊同,但檢警不應動輒以刑法強制罪或妨害公務罪名予以逮捕移送,應在最大尊重行為人的表意自由下,保護人民,再者,依照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1條業已明示和平集會之權利,應予確認,警方若引用集遊法第25條予以解散,事實上已經違反人權公約之意旨。我們並在此呼籲司法院大法官應儘速做成三件集遊法釋憲案的違憲宣告,以確保集會遊行權利的伸張。

4. 檢警工作權之應予尊重 檢警工作權之應予尊重,我們將著手對遭受不當指揮之員警研擬救濟之道。面對失能的政府,第一線執法之檢警與人民更應並肩同行。 5. 我們守護學生 抗議的學生們並不孤單,律師身為在野法曹,協助人民抵抗國家侵害更是天職,我們與學生同在,因為你們就是我們,我們會盡力在此守護你們。


發起單位:
丁穩勝、尤美女、尤伯祥、王怡今、王毓正、王韻茹、余宗鳴、周宇修、周漢威、林永頌、林三加、林志忠、林俊宏、林峯正、何志揚、柯劭臻、涂又文、高烊輝、張文貞、張靖雅、張譽尹、陳品安、 陳為元、陳孟秀、陳昱嵐、陳苡瑄、曾威凱、黃逸仁、黃瑞明、詹順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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