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保險員違法遭廢照
(本報訊)陳姓保險員違法情節重大,遭保險局廢照。
金管會調查:陳君於任職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期間,同時擔任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簽署人,且陳○○君向本會申請核發執業證書時,檢附絕無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第7條各款規定情事之聲明書,經審酌陳君既任職於保險業,本不得再於保險代理人公司擔任簽署人,而陳君申請核發執業證書時所出具之聲明書亦已有具報不實之情事,其行為與保險法第163條第4項授權訂定之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第7條第10款不得任職保險業及第38條第1款不得有申領執業證書時具報不實之行為之規定不符,應依保險法第167條之2規定,廢止其執業許可,並註銷執業證書。
金管會調查:陳君於任職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期間,同時擔任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簽署人,且陳○○君向本會申請核發執業證書時,檢附絕無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第7條各款規定情事之聲明書,經審酌陳君既任職於保險業,本不得再於保險代理人公司擔任簽署人,而陳君申請核發執業證書時所出具之聲明書亦已有具報不實之情事,其行為與保險法第163條第4項授權訂定之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第7條第10款不得任職保險業及第38條第1款不得有申領執業證書時具報不實之行為之規定不符,應依保險法第167條之2規定,廢止其執業許可,並註銷執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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