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富源:研議強雨停班停課規定
(本報訊)因應近年來全球因氣候變遷引發之短時間強降雨愈發激烈, 如臺灣先前之612豪大雨及北京近日之暴雨災情等,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本(27) 日上午特別邀請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等專業機關及各地方政府開會討論, 研議將短時強降雨之雨量參考基準,納入停班停課之參考基準, 以使各通報權責機關有所依據。
人事總處人事長黃富源表示, 有關未來天然災害之停班停課決策部分, 經眾議仍傾向應由縣市首長決定, 但增加考量地區性差異及原則可授權區鄉市鎮因地制宜決定, 人事總處將研修相關規定,增訂地方政府授權通報機制之規定。 至有關短時強降雨, 納入天然災害停班停課範圍及其參考標準等問題, 並請各機關於會後一週內提供參考數據及具體意見, 以供未來研修相關規定及後續召開學者專家會議之參考。
另目前停班停課地方首長決策之困難關鍵點, 在於如果停班停課後與天然災害實際情形不符, 將造成社會輿論及工商團體之壓力,為賦予地方首長決策更大彈性, 將研議如停班停課不適當可否於事後再補班補課之機制。 另會中討論可否建立天然災害之訊息平台或電台部分, 因該措施可提供民眾遵循資訊及達相當教育宣導效果, 將適時向行政院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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