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未進行解聘辦法實質審查 全教總強烈遺憾

         【數位網路報記者6/29陳漢墀台報導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原訂今(29)審查教育部函送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但因民進黨黨團未簽署「不復議同意書」,導致委員會無法進行實質審查,全教總對此表達強烈遺憾!!

解聘辦法原是依《教師法》第29條授權,僅能規範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及資遣程序相關事項,但其創設的校事會議,已被無限擴張為一般教師行為調查、檢舉受理機制,明顯偏離母法授權範圍。甚而在校園造成小案大辦,濫訴問題嚴重,教師人心惶惶。

(115)112日教育部雖進行微幅修改,但未能解決核心問題,因此全教總促請立法委員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交付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並退回教育部更正。羅廷瑋召委於今(29)日將解聘辦法和考核辦法排入委員會審查,因該案仍在復議期,若未獲得三黨的「不復議同意書」,將使議事進程無法進行。令人失望的是,民進黨黨團拒絕在今日簽署,校事會議制度的改革仍然延宕,全國教師仍身處在無止盡的濫訴恐懼中。

全教總嚴正要求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盡速再次排審,並做出決議退回此次解聘辦法及考核辦法修正案。藉此促使教育部正視教師組織的意見,重新凝聚校長、家長等教育利害關係人的共識,全面檢討校事會議制度已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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