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網路報記者6/16陳漢墀台北報導】
監察院指出:鍾立民擔任國軍高雄總醫院原左營分院(112年11月1日更銜為國軍左營總醫院,下稱原左營分院)病理檢驗科中校主任與門診部上校主任期間,利用其具有執行醫療職務而開立處方之權力,而使用莊姓藥商所經銷藥品,並自104年1月起至106年3月止,在其位於原左營分院辦公室內,按月收受莊姓藥商交付之不正款項,合計新臺幣(下同)184萬6,201元等情,核其所為,違法失職事證明確,違反藥品交易倫理,嚴重破壞藥品市場競爭秩序,並損害政府信譽及國軍廉潔形象,確有重大違失。監察院於115年6月9日審查通過監察委員浦忠成、陳景峻、林郁容提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