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事會議爭議不斷 范雲強調老師和學生一樣重要 「第三方機制」是可能解方】

           【數位網路報記者6/24陳漢墀台報導

校事會議制度爭議不斷,教師團體喊出「廢除校事會議」訴求,立法委員范雲則從去(2025)年中開始提出「第三方機制」做為解方,並在上週一(6月15日)立法院教文委員會主辦的公聽會,以及今(24)日的專報質詢中,進一步指出第三方機制的六個好處以及更多細節。

范雲說明,校事會議從2020年制定、2024年修法過一次,起因在於先前社會長期質疑不適任教師處理不足、師師相護、重案輕判。因此現在討論校事會議爭議,不應該只停留在「廢除與否」的層次,而是要找出能夠解決先前問題,同時避免後來發生的濫訴、小案大辦、教師權益受損等問題的解方。

范雲和第一線教師召開過多次座談會,表示非常能夠同理第一線教師感受到的委屈和不安,許多本來可以透過親師溝通、校內行政處理、輔導或調解處理的事情,卻可能被推進高度嚴肅的調查程序。即使最後沒有成立,教師也要承受身分被標記、名譽受損、長期不確定,以及教學現場不敢管、不敢教的壓力。

范雲指出,過去校事會議關注學生權益,而現在制度改革的重點,則是要把老師看得和學生一樣重要,找出一套足夠精準的制度,把不同類型的事件放到正確的程序裡處理,「獨立於校園的第三方機制」正是一個有可能的解方,會分成兩個面向:

第一,延續校事會議保障學生權益的宗旨,但把現行師對生權利侵害案件,從單一學校的壓力場域移出來,由地方政府層級或區域層級的獨立第三方機制處理。這可以讓高度專業、程序嚴格、衝突性很強的調查工作,不要壓在單一學校,不要對校長和行政人員造成不合理的壓力。學校是教育現場,不應該被迫變成辦案現場。


第三方機制應該包含受理審查、案件分流、調解支持、正式調查、報告品質控管和處置建議。涉及重大不當管教、體罰、霸凌、嚴重侵害學生權益,或可能構成教師重大不適任的案件,應由第三方調查;但一般親師誤解、日常管教爭議、溝通衝突,不應直接進入重大調查程序,而應先有調解和支持。

第二,回應目前教師團體所提出「濫訴」、「無成本申訴」等問題,不宜把「申訴不成立」直接等同於「惡意濫訴」,更不宜用保證金阻卻學生或家長合理申訴;真正應處理的是明知不實、反覆、威脅性、騷擾性、濫用程序而侵害教育活動的行為。

可參考韓國制定「提升教師地位及保護教育活動特別法案」,這和戲劇化的「鐵拳教育」不同!臺灣要學的不是鐵拳,而是把高衝突事件外部化、程序化、專業化。防止濫訴,除了前端管控,排除匿名與無具體事證案件外,可以建立機制把惡意、反覆、威脅性、騷擾性、明知不實或濫用程序的行為,定義為「教育活動受侵害」,同樣交由「第三方機制」審議、調解、警示、保護,必要時提出後續處置建議。

范雲強調,這是轉換思路的制度設計,包含雙向同時保障學生和教師權益的機制,不會壓制學生和家長的合理申訴,也能對真正濫用程序、騷擾教師、干擾教育活動的行為,建立清楚的處理路徑。好處包括:把學校從高度衝突的壓力場域中解放出來;同時保護學生和教師;專業分流,避免小案大辦;增加調解功能;將支持功能制度化;調查具一致的專業標準,行政有專人專職處理,減輕學校負擔。

針對近日開始有教師團體進一步討論第三方機制,范雲表示有討論可以讓制度更加完善,第三方機制關鍵在把學校從高度衝突的壓力場域中解放出來,至於細節如何設計、人員組成和內涵都可以再深入討論,其中教師團體指出的,建立比例原則、教育專業判斷並給與教師合理容錯空間,全部都是必須要做到的!范雲訴求教育部提供專業專職人力及行政資源,把校園還給教學與學習,並持續研議「第三方機制」,包括國際比較,做為可能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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