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成為詐騙集團幫凶?打詐的行政院不應縱容金管會
【數位網路報記者6/16陳漢墀台北報導】
一、時間:115年6月16日(周二)10時00分
二、地點:中興樓103會議室
三、出席人員:
林永頌律師:融資業法推動聯盟召集人
林孜俞律師:全國律師聯合會債務清理委員會主委
孫一信秘書長:台灣社會福利總盟秘書長
趙興偉律師:台北律師公會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
陳昭全律師:台北律師公會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
吳宗昇老師:輔仁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
債務人:李小姐
債務人:林小姐
【說明】
金管會迄今已將26家融資公司納管,適用《金融消費者保護法》。115年5月金管會回覆王世堅立委有關融資公司納管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的成效報告,金管會將26家融資公司納管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真的解決融資公司的亂象嗎?融資公司可能多達5000家,如果包括行號及個人,融資業者可能上萬家,融資業者的各項爭議問題真的有改善嗎?
融資業法推動聯盟於114年10月23日拜會金管會主委,說明融資業者問題惡化,期盼金管會儘速提出官方版融資公司法草案,金管會主委一再以各種理由拒絕立專法,其中之一是只有日本有專法,為何台灣一定需要立專法?是嗎?世界到底哪些國家對於融資業者制訂專法?
金管會有一項沒有講出來的理由是,我國銀行只有數十家,如果制訂融資業法,金管會擔任主管機關,如何監管數千家,甚至上萬家的融資業者?日本及韓國都有專法,他們主管機關如何規定?如何監管?
詐騙集團常常與融資業者或代辦業者勾結,介紹受詐騙者向融資業者借貸進而交給車手被騙,如金管會不立專法,有辦法解決這麼嚴重的詐騙問題嗎?行政院很關心詐欺議題,成立打擊詐欺指揮中心,但對於金管會怠於制定融資業法,使詐騙問題惡化,行政院會縱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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