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壇鄉長顧勝敏違法失職 今遭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數位網路報記者6/10陳漢墀台報導 


                圖:取自花壇鄉公所網站

監察院指出:花壇鄉鄉長顧勝敏,違法解僱屬員,構成職場霸凌;另涉嫌動用清潔隊資源,協助私地竹木砍除及廢棄物清運,核有重大違失,監察院通過王幼玲、王美玉委員所提彈劾案

監察院說明:花壇鄉鄉長顧勝敏,於108年至113年間對彰化縣花壇鄉公所(下稱花壇鄉公所)清潔隊員發動密集且顯不合比例之行政處分,並遂行違法解僱,案經法院判決認定其處分具有重大違法瑕疵在案;復經彰化縣政府於1141216日召開安全及防護委員會審議,認定其行政管理手段成立職場霸凌,被彈劾人實質掌握人事權限,卻恣意濫用懲戒及管理之職權違法解僱屬員;又被彈劾人於1124月間,涉嫌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擅自指示清潔隊長動用行政資源,協助特定私人土地進行竹木砍除及廢棄物清運,且未依規定收取新臺幣(下同)12萬餘元之清運費用,顯圖利私人並致公帑損失,核有重大違失。監察院於11562日審查通過監察委員王幼玲、王美玉提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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