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劉建國:落實腸病毒通報機制
腸病毒疫情升溫,立委劉建國今(16)日在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16)日質詢時表示,政府應落實腸病毒通報機制,並且僱主應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給予家屬家庭照顧假。
立委劉建國指出,依據現行的腸病毒通報機制,只有當腸病毒重症發生時,才須通報藉由通報系統知會衛生局及疾管署,而該通報機制系統,並不包含通報幼兒園、托嬰中心等學前機構,如果因此疏忽未告知幼兒園、托嬰中心,進而引發腸病毒疫情擴散,這責任誰要負責?
另外,雖然法律賦予國人有家庭照顧假之權利,但是會不會有勞工請假、僱主不准的情勢發生?《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0條指出:「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七日為限。」立委劉建國對此表示,這裡所謂「家庭成員」、「嚴重之疾病」、「其他重大事故」的判斷標準為何?流感算不算在內?腸病毒算不算在內?這些都有必要定義清楚,以免勞資雙方關係緊張。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