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受難者家屬,責無旁貸控告中國國民黨

-敬請大家支持-

-為什麼國民黨對臺灣人民造成的傷害,到頭來代價還是臺灣人民來還?-

(本報訊)228受難者家屬今日發出聲明說,2009年6月,立法院終於三讀通過228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修正案,並於第3之2條明訂設立228國家紀念館,但後續的修建及營運費用十幾億元終將由全體納稅人買單,我們不禁要問,身為228事件始作俑者的國民黨,除了繼續慷全民之慨外,究竟為自己的罪負過什麼責任?

228事件發生在民國36年,是國民黨「以黨領政」、「黨在國上」的訓政時期,最高權力機關則為國民黨國防最高委員會,而身兼國民黨總裁及國防最高委員會委員長的蔣介石,最終決定派兵鎮壓臺灣造成浩劫,國民黨無論如何都難辭其咎。結果,姑不論國民黨花費國家鉅額公帑在台北首善之區蓋中正紀念堂「紀念」蔣介石,已經讓我們這些受難者家屬情何以堪,而國民黨在立法院先把228賠償條例改為補償條例,導致賠償責任無從歸屬,又刪除國民黨應負連帶賠償責任的規定,讓補償金都是納稅人在付,再以刪除預算方式阻擋228國家紀念館的興建營運多年,現在終於立法明訂設立228國家紀念館,卻還是用國家、用人民的錢幫自己買單,國民黨從來不用負任何責任。

國民黨主席馬英九為了228事件道歉也不止一次了,答應處理不乾不淨的百億黨產更不止一次,結果都是口惠而不實,國民黨除了加緊變賣黨產換現金外,從來沒有賠過受難者家屬或國家一毛錢,現在要再繼續推卸責任讓全民買單,我們這些受難者家屬實在無法忍受,為了已逝去的受難者,為了臺灣後代的子孫,我們決定對國民黨起訴,釐清真相與責任歸屬,還我們與大家一個公道。我們的訴求如下,請大家支持我們,參與連署:

一、中國國民黨應於自由時報、聯合報、中國時報、美國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英國泰晤士報及日本讀賣新聞,以半版版面為228事件正式向受難者家屬道歉。
二、中國國民黨應公布黨史館存放之228事件檔案資料。
三、中國國民黨應提出20億元信託作為228國家紀念館之修建營運基金。

追究中國國民黨228事件責任之受難者家屬代表 (以姓氏筆畫順序排列) 
    王陳仙槎(台南 王育霖之妻)、吳和光(桃園 吳鴻麒之子)、李榮昌(台北市 李瑞漢之子)
周振才(基隆市 周金波之子)、周寶玉(台北 周謝烏龍之女)、林信貞(台中市 林連宗之女) 林詠梅(台北市 林茂生之女)、林黎彩(高雄市 林界之女)、張憲宗(宜蘭 張雲昌之子)
陳重光(嘉義市 陳澄波之子)、陳儀慈(彰化 陳坤帖之子)、潘信行(嘉義市 潘木枝之子)
蘇尚宏(宜蘭 蘇耀邦之孫)、蘇豐富(八堵 蘇水木之子)
               召集人:周振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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