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動起來 監督兒少新聞不能沒有你」
2009年度平面媒體兒少新聞監督暨網友媒體識讀成果記者會
(本報訊)當新聞自由與基本人權之間的衝突不斷上演,尋常百姓多已註定是弱勢一方,但若新聞事件內容涉及兒童及少年時,沒有平等發言權的兒少無疑是弱勢中的弱勢。為促使媒體反省未成年的兒少也有人權,由民間團體共同結盟的「兒少媒體監督連線」,自2004年始關注媒體報導兒少新聞事件,2006年起由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維運「兒少新聞妙捕手」網站平台,提供各界關於兒少新聞媒體報導閱聽權益、媒體識讀與申訴資訊。 在揮別2009年之際,「兒少媒體監督連線」針對2009年1-11月份平面四大報進行兒少新聞報導的統計作業,有鑑於過去兒少團體長年進行媒體內容監督之經驗與觀察,以及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於今年9月出版「媒體報導家庭暴力、性侵害、性騷擾及兒少保護事件新聞守則」,因此連線亦針對負面新聞進一步進行「家庭暴力」、「性侵害」、「性騷擾」及「兒少保護(兒虐為主)」四大分類,據以檢視媒體報導新聞是否符合守則內容,以及讓社會大眾瞭解閱聽人的權益和民間團體所關注的焦點。 兒少新聞報導趨勢:負面新聞佔大宗 依據統計結果,2009年1至11月份四大報報導兒少新聞數量總計3,829則,各報報導數量依序為:聯合報1,308則(34%)、自由時報1,105則(29%)、蘋果日報876則(23%)及中國時報540則(14%),顯示聯合報對兒少新聞報導最為重視。而其中各報正面新聞報導有1,474則(佔38.5%),負面新聞有1,991則(佔52%),其他有364則(佔9.5%)。顯見2009年兒少新聞報導趨勢,仍以負面新聞事件報導為主,報導題材含蓋:家暴、性侵害/性虐待、性交易、吸毒、犯罪/偏差、未婚懷孕、失親/ 單親、失學/中輟、外配、身障、同性戀、校園暴力、幫派、意外事故等層面,且佔了一半以上,因此相關新聞事件報導原則與倫理必需要依法及相關媒體自律原則加強謹慎處理。 ◎各報報導趨勢:蘋果最多負面兒少新聞報導 依附件一(表二)顯示蘋果最多負面兒少新聞報導, 2009年1至11月份整體兒少新聞報導876則,其中正面新聞有103則,負面新聞有704則,負面新聞佔總體80.4%。而負面新聞中,家庭暴力3則、兒少保護49則、性侵害154則及性騷擾64則,由此可知,蘋果日報在報導負面兒少新聞中,以報導「性侵害」案件類型最多,從相關標題及內容上也是最喜歡以「姦」字眼表達「性侵」案件報導的報紙。蘋果日報向來最容易吸引青少年閱聽人,相關正負向新聞報導比例卻是明顯失衡,且其報導手法屢違反現行法令及媒體自律原則,亟需檢討改進其兒少新聞報導風格。 網友媒體識讀調查:七成網友看完報導感到不舒服或極度反感 九成網友不想再看第二次 此外,為了解一般網友對於兒少新聞報導的媒體識讀能力,以及平面報導在重大社會新聞的報導立場、風格及閱聽者之觀後感,台少盟維運之「兒少新聞妙捕手」網站也於今年9月底舉辦為期2週的「網路媒體識讀」活動,透過兩則今年發生的社會重大事件:「憂鬱症母親殺死男嬰後自殘」與「網友性侵國中少女並割喉棄屍」,將四大報針對該兩則事件報導版面完整掃瞄刊登於網站上,並提供網友針對「標題」、「圖片」、「照片」、「報導內容」、「表格」等面向進行媒體識讀,讓網友也能具體瞭解媒體在報導兒少新聞時,應該要如何接收這些訊息。此活動有近1400名網友參與,而女性網友參與比例較高(56%),年齡層則以19-35歲青壯年為主(69.4%)。其中在「憂鬱症母親殺死男嬰後自殘」新聞事件中,近5成(49.6%)網友認為自由時報報導本新聞事件的標題「母捅男嬰51刀」「聳動」程度最高,使用「捅」字眼不當,讓網友從字面上有畫面引起高度反感。30.4%網友認為聯合報對於憂鬱症的描述手法中,明顯讓網友認為在歧視憂鬱症患者,其副標為「鬱症病史多年 去年為懷孕停藥後 自殺兩次 昨晨疑產後憂鬱 猛刺兒51刀、自我凌遲50幾刀」。27.4%網友認為蘋果日報報導中描述檢警單位到場後,辦案人員私下表示的說法,令人質疑當時是否檢警單位知道媒體在場,以及尚屬於偵察期媒體的消息來源為何,令人質疑。再者,媒體並訪問當事人周遭親友推測案情發生原因,實屬不當。在照片方面,四大報皆有刊登葬儀社人員從住處將遺體運出的照片,但自由時報更進一步刊登住家外觀,容易辨識當事人及關係人住所,侵犯隱私(41.9%)。 而在「網友性侵國中少女並割喉棄屍」新聞事件中,30.5%網友認為蘋果日報的標題有標籤化,或複製刻板印象,易產生歧視之嫌,進一步觀察,由於標題中提及到「國二女」,容易讓人聯想到國中生階段的社會問題,以及「姦」字眼,應當用「性侵害」替代。而在報導內容中,32.6%網友認為蘋果日報未審先判,有引導定罪之嫌。在檢警進入調查期間,該報已經對當事人周遭親友進行訪談,並加以從學校、家庭生活態度等引導社會大眾產生不良觀感。姑且不論少年最大惡行令人髮指,惟媒體應當多加以社會教育等面向探討少年偏差行為,而非專注於描述非教育性性質的訪談內容。另外,民間團體關注於青少年的成長過程,不可因為學習成就不高、單親家庭背景等因素而將予以標籤化為「壞學生」,應當多加探究行為背景及原因。 從兩則新聞事件報導之「標題」、「圖片」、「照片」、「報導內容」、「表格」等面向進行分析,有高達七成的網友看完四大報的報導後,認為相關報導手法讓他們感覺到極度反感或相當不舒服,且網友們皆表示看完相關報導後,也不會再想看第二次的比例高達近九成,表示出一般社會大眾對於過於腥羶色的社會事件報導手法,仍是反感的態度。顯見媒體慣常認知閱聽人有知的權利以及試圖藉由負面新聞報導產生警世或社會教育效果,往往採取聚焦於犯罪細節或泫染情節手法,卻一直欠缺考慮報導內容對於閱聽人所產生的影響效果。如果媒體報導令閱聽人只想看一次或只感受到不舒服,相關報導手法就有必要加以調整。如標題文字用語如何不會產生歧視與標籤作用、報導內容如何不會侵害揭露兒少隱私、照片與圖片的呈現如何不曝光隱私或產生令閱聽人不舒服的感受,這些都是兒少團體持續要求平面媒體針對負面兒少新聞等需節制之題材需進行自律的重要面向。 此外,網友們對於兒少新聞報導的識讀能力,整體而言約有四成左右網友對於兒少新聞報導較具有識讀能力,其中在標題與照片的處理上有較高的辯識能力,對於表格與報導內容有否侵害隱私的辯識力並不高。未來兒少媒體監督連線將持續推動網路媒體識讀教育,以使網友對於兒少新聞報導有更高的保障未成年人權的觀念。 ◎全民動起來 速審兒少法 監看動新聞 把關兒少權益 台少盟祕書長葉大華表示,從此次調查結果發現,在閱報率與收視率掛帥下,部份媒體在兒少新聞報導標題部份往往選用最聳動的字眼以刺激閱聽者,而內文中甚至以大量文字描述犯罪過程,使得新聞報導易淪為「犯罪教科書」,記者更變成犯罪指導員,至於照片及圖片的使用,不僅有暴露未成年當事人或關係人之隱私資料之虞,甚至有將屍體或血腥畫面逕自在頭版版面做放大處理,難怪乎有高達7成以上的網友對於二則媒體識讀新聞表達反感或不舒服,9成表示不會再看第二遍,這些數據都是媒體應引以為鑑的警訊。此外,兒少負面新聞報導中有七成比例是集中於兒少事故傷害、校園暴力、幫派等議題,她呼籲未來內政部相關媒體報導準則也應加強對於兒少事故傷害、校園暴力、幫派等議題面向。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針對監看結果,表示非常遺憾所有負面新聞中最多的還是圍繞在性侵新聞,顯示媒體還是慣用腥色來吸引讀者,透過誇大的新聞消費青少年、取悅閱聽人,她更點名蘋果日報是擁有最多青少年閱讀人口,卻大量炒作青少年的負面新聞,令人相當遺憾。 婦援基金會執行長康淑華針對家暴性侵等兒少新聞報導指出,團體一再希望提供兒少一個沒有暴力的環境,但卻輒用頭版大篇幅圖文報導家暴事件,對於尚在成長階段的兒少已造成極大影響。雖然臉部貼上馬賽克,但只要對比內文及其他照片還是很容易得知受害者不應被揭露的隱私訊息。她也呼籲媒體不應該只學習如何報導新聞,更應該在取得相關資料後,以專業倫理過濾報導素材善盡保護兒少的責任。 靖娟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則表示,今年度兒少新聞中有相當比例報導兒童事故或意外事件,她發現媒體相當喜歡刊登放大當事人的事故現象,卻從未思考過這些照片或於事故現場直接採訪未成當事人及家屬的感受所造成的侵害。畢竟報紙是採開放式陳列,所有合適不合適的照片都在架上任人閱覽,任何涉及侵害隱私或造成傷害都無法挽回,因此她陳痛呼籲,媒體不應該只想到銷售量,應多思考不當的新聞報導對兒少當事人及兒少閱聽者所造成的傷害。 日前行政院兒少法修法版本已送至立法院,針對修法範圍中有關平面媒體的報導限制,與會的內政部兒童局長簡慧娟表示,這次增加平面媒體的報導限制,主要在於避免媒體大量描繪血腥、暴力以及描述犯罪及自殺等消息,對於兒少造成負面影響,草案中也增列罰責,希望能對媒體具有警惕效用;而家庭暴力防制委員會林春燕組長則是呼籲媒體展現專業,不要只複製了社會刻版印象,卻未盡對社會的正面積極教育功能。 自民間團體前往蘋果日報抗議動新聞報導手法不當侵害弱勢當事人隱私權以來,各界對於媒體報導倫理與言論自由之間的界線進行了許多自律與他律的對話,然當成人與未成年兒少涉及價值利益的衝突時,尤其是涉及性騷擾或性侵害或暴力虐待等行為,由於舉證及釐清案情不易,故極為不適合在第一時間由消息來源及媒體進行相關案情之說明曝光或報導,以免造成輿論或媒體公審,而形成對權力相對弱勢無法對外發言之兒少其權益之侵害或剝奪,因此才會有現行相關法令所明定之"偵查不公開"與"不得刊載足以辯識身份之資訊"相關規範。 葉大華祕書長再次重申,當媒體自律不可得,法律便是最後確保基本人權的最後途逕,因此台少盟結合十多個民間團體共同草擬的「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草案,於今年五月間送進立院已進行逐條審查,其中針對媒體報導兒少新聞提出諸多條文修正,包括上述有關採訪兒少同意權之保障,加強不得揭露識別資訊與應節制報導之題材等,以期在保障兒少人權的前題下,使新聞自由與兒少保護取得最大的平衡空間,而此一概念也為現行行政院採納列入「兒少法」修法重點之一。日前行政院兒少法修法版本已經出爐,台少盟於下會期將強力要求立院加速修訂兒少法以落實相關兒少隱私權益之保障。兒少媒體監督連線也呼籲各界加入監看動新聞行列,全民動起來為兒少權益把關!監看動新聞網址:www.newscatcher.org.tw。
(本報訊)當新聞自由與基本人權之間的衝突不斷上演,尋常百姓多已註定是弱勢一方,但若新聞事件內容涉及兒童及少年時,沒有平等發言權的兒少無疑是弱勢中的弱勢。為促使媒體反省未成年的兒少也有人權,由民間團體共同結盟的「兒少媒體監督連線」,自2004年始關注媒體報導兒少新聞事件,2006年起由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維運「兒少新聞妙捕手」網站平台,提供各界關於兒少新聞媒體報導閱聽權益、媒體識讀與申訴資訊。 在揮別2009年之際,「兒少媒體監督連線」針對2009年1-11月份平面四大報進行兒少新聞報導的統計作業,有鑑於過去兒少團體長年進行媒體內容監督之經驗與觀察,以及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於今年9月出版「媒體報導家庭暴力、性侵害、性騷擾及兒少保護事件新聞守則」,因此連線亦針對負面新聞進一步進行「家庭暴力」、「性侵害」、「性騷擾」及「兒少保護(兒虐為主)」四大分類,據以檢視媒體報導新聞是否符合守則內容,以及讓社會大眾瞭解閱聽人的權益和民間團體所關注的焦點。 兒少新聞報導趨勢:負面新聞佔大宗 依據統計結果,2009年1至11月份四大報報導兒少新聞數量總計3,829則,各報報導數量依序為:聯合報1,308則(34%)、自由時報1,105則(29%)、蘋果日報876則(23%)及中國時報540則(14%),顯示聯合報對兒少新聞報導最為重視。而其中各報正面新聞報導有1,474則(佔38.5%),負面新聞有1,991則(佔52%),其他有364則(佔9.5%)。顯見2009年兒少新聞報導趨勢,仍以負面新聞事件報導為主,報導題材含蓋:家暴、性侵害/性虐待、性交易、吸毒、犯罪/偏差、未婚懷孕、失親/ 單親、失學/中輟、外配、身障、同性戀、校園暴力、幫派、意外事故等層面,且佔了一半以上,因此相關新聞事件報導原則與倫理必需要依法及相關媒體自律原則加強謹慎處理。 ◎各報報導趨勢:蘋果最多負面兒少新聞報導 依附件一(表二)顯示蘋果最多負面兒少新聞報導, 2009年1至11月份整體兒少新聞報導876則,其中正面新聞有103則,負面新聞有704則,負面新聞佔總體80.4%。而負面新聞中,家庭暴力3則、兒少保護49則、性侵害154則及性騷擾64則,由此可知,蘋果日報在報導負面兒少新聞中,以報導「性侵害」案件類型最多,從相關標題及內容上也是最喜歡以「姦」字眼表達「性侵」案件報導的報紙。蘋果日報向來最容易吸引青少年閱聽人,相關正負向新聞報導比例卻是明顯失衡,且其報導手法屢違反現行法令及媒體自律原則,亟需檢討改進其兒少新聞報導風格。 網友媒體識讀調查:七成網友看完報導感到不舒服或極度反感 九成網友不想再看第二次 此外,為了解一般網友對於兒少新聞報導的媒體識讀能力,以及平面報導在重大社會新聞的報導立場、風格及閱聽者之觀後感,台少盟維運之「兒少新聞妙捕手」網站也於今年9月底舉辦為期2週的「網路媒體識讀」活動,透過兩則今年發生的社會重大事件:「憂鬱症母親殺死男嬰後自殘」與「網友性侵國中少女並割喉棄屍」,將四大報針對該兩則事件報導版面完整掃瞄刊登於網站上,並提供網友針對「標題」、「圖片」、「照片」、「報導內容」、「表格」等面向進行媒體識讀,讓網友也能具體瞭解媒體在報導兒少新聞時,應該要如何接收這些訊息。此活動有近1400名網友參與,而女性網友參與比例較高(56%),年齡層則以19-35歲青壯年為主(69.4%)。其中在「憂鬱症母親殺死男嬰後自殘」新聞事件中,近5成(49.6%)網友認為自由時報報導本新聞事件的標題「母捅男嬰51刀」「聳動」程度最高,使用「捅」字眼不當,讓網友從字面上有畫面引起高度反感。30.4%網友認為聯合報對於憂鬱症的描述手法中,明顯讓網友認為在歧視憂鬱症患者,其副標為「鬱症病史多年 去年為懷孕停藥後 自殺兩次 昨晨疑產後憂鬱 猛刺兒51刀、自我凌遲50幾刀」。27.4%網友認為蘋果日報報導中描述檢警單位到場後,辦案人員私下表示的說法,令人質疑當時是否檢警單位知道媒體在場,以及尚屬於偵察期媒體的消息來源為何,令人質疑。再者,媒體並訪問當事人周遭親友推測案情發生原因,實屬不當。在照片方面,四大報皆有刊登葬儀社人員從住處將遺體運出的照片,但自由時報更進一步刊登住家外觀,容易辨識當事人及關係人住所,侵犯隱私(41.9%)。 而在「網友性侵國中少女並割喉棄屍」新聞事件中,30.5%網友認為蘋果日報的標題有標籤化,或複製刻板印象,易產生歧視之嫌,進一步觀察,由於標題中提及到「國二女」,容易讓人聯想到國中生階段的社會問題,以及「姦」字眼,應當用「性侵害」替代。而在報導內容中,32.6%網友認為蘋果日報未審先判,有引導定罪之嫌。在檢警進入調查期間,該報已經對當事人周遭親友進行訪談,並加以從學校、家庭生活態度等引導社會大眾產生不良觀感。姑且不論少年最大惡行令人髮指,惟媒體應當多加以社會教育等面向探討少年偏差行為,而非專注於描述非教育性性質的訪談內容。另外,民間團體關注於青少年的成長過程,不可因為學習成就不高、單親家庭背景等因素而將予以標籤化為「壞學生」,應當多加探究行為背景及原因。 從兩則新聞事件報導之「標題」、「圖片」、「照片」、「報導內容」、「表格」等面向進行分析,有高達七成的網友看完四大報的報導後,認為相關報導手法讓他們感覺到極度反感或相當不舒服,且網友們皆表示看完相關報導後,也不會再想看第二次的比例高達近九成,表示出一般社會大眾對於過於腥羶色的社會事件報導手法,仍是反感的態度。顯見媒體慣常認知閱聽人有知的權利以及試圖藉由負面新聞報導產生警世或社會教育效果,往往採取聚焦於犯罪細節或泫染情節手法,卻一直欠缺考慮報導內容對於閱聽人所產生的影響效果。如果媒體報導令閱聽人只想看一次或只感受到不舒服,相關報導手法就有必要加以調整。如標題文字用語如何不會產生歧視與標籤作用、報導內容如何不會侵害揭露兒少隱私、照片與圖片的呈現如何不曝光隱私或產生令閱聽人不舒服的感受,這些都是兒少團體持續要求平面媒體針對負面兒少新聞等需節制之題材需進行自律的重要面向。 此外,網友們對於兒少新聞報導的識讀能力,整體而言約有四成左右網友對於兒少新聞報導較具有識讀能力,其中在標題與照片的處理上有較高的辯識能力,對於表格與報導內容有否侵害隱私的辯識力並不高。未來兒少媒體監督連線將持續推動網路媒體識讀教育,以使網友對於兒少新聞報導有更高的保障未成年人權的觀念。 ◎全民動起來 速審兒少法 監看動新聞 把關兒少權益 台少盟祕書長葉大華表示,從此次調查結果發現,在閱報率與收視率掛帥下,部份媒體在兒少新聞報導標題部份往往選用最聳動的字眼以刺激閱聽者,而內文中甚至以大量文字描述犯罪過程,使得新聞報導易淪為「犯罪教科書」,記者更變成犯罪指導員,至於照片及圖片的使用,不僅有暴露未成年當事人或關係人之隱私資料之虞,甚至有將屍體或血腥畫面逕自在頭版版面做放大處理,難怪乎有高達7成以上的網友對於二則媒體識讀新聞表達反感或不舒服,9成表示不會再看第二遍,這些數據都是媒體應引以為鑑的警訊。此外,兒少負面新聞報導中有七成比例是集中於兒少事故傷害、校園暴力、幫派等議題,她呼籲未來內政部相關媒體報導準則也應加強對於兒少事故傷害、校園暴力、幫派等議題面向。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針對監看結果,表示非常遺憾所有負面新聞中最多的還是圍繞在性侵新聞,顯示媒體還是慣用腥色來吸引讀者,透過誇大的新聞消費青少年、取悅閱聽人,她更點名蘋果日報是擁有最多青少年閱讀人口,卻大量炒作青少年的負面新聞,令人相當遺憾。 婦援基金會執行長康淑華針對家暴性侵等兒少新聞報導指出,團體一再希望提供兒少一個沒有暴力的環境,但卻輒用頭版大篇幅圖文報導家暴事件,對於尚在成長階段的兒少已造成極大影響。雖然臉部貼上馬賽克,但只要對比內文及其他照片還是很容易得知受害者不應被揭露的隱私訊息。她也呼籲媒體不應該只學習如何報導新聞,更應該在取得相關資料後,以專業倫理過濾報導素材善盡保護兒少的責任。 靖娟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則表示,今年度兒少新聞中有相當比例報導兒童事故或意外事件,她發現媒體相當喜歡刊登放大當事人的事故現象,卻從未思考過這些照片或於事故現場直接採訪未成當事人及家屬的感受所造成的侵害。畢竟報紙是採開放式陳列,所有合適不合適的照片都在架上任人閱覽,任何涉及侵害隱私或造成傷害都無法挽回,因此她陳痛呼籲,媒體不應該只想到銷售量,應多思考不當的新聞報導對兒少當事人及兒少閱聽者所造成的傷害。 日前行政院兒少法修法版本已送至立法院,針對修法範圍中有關平面媒體的報導限制,與會的內政部兒童局長簡慧娟表示,這次增加平面媒體的報導限制,主要在於避免媒體大量描繪血腥、暴力以及描述犯罪及自殺等消息,對於兒少造成負面影響,草案中也增列罰責,希望能對媒體具有警惕效用;而家庭暴力防制委員會林春燕組長則是呼籲媒體展現專業,不要只複製了社會刻版印象,卻未盡對社會的正面積極教育功能。 自民間團體前往蘋果日報抗議動新聞報導手法不當侵害弱勢當事人隱私權以來,各界對於媒體報導倫理與言論自由之間的界線進行了許多自律與他律的對話,然當成人與未成年兒少涉及價值利益的衝突時,尤其是涉及性騷擾或性侵害或暴力虐待等行為,由於舉證及釐清案情不易,故極為不適合在第一時間由消息來源及媒體進行相關案情之說明曝光或報導,以免造成輿論或媒體公審,而形成對權力相對弱勢無法對外發言之兒少其權益之侵害或剝奪,因此才會有現行相關法令所明定之"偵查不公開"與"不得刊載足以辯識身份之資訊"相關規範。 葉大華祕書長再次重申,當媒體自律不可得,法律便是最後確保基本人權的最後途逕,因此台少盟結合十多個民間團體共同草擬的「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草案,於今年五月間送進立院已進行逐條審查,其中針對媒體報導兒少新聞提出諸多條文修正,包括上述有關採訪兒少同意權之保障,加強不得揭露識別資訊與應節制報導之題材等,以期在保障兒少人權的前題下,使新聞自由與兒少保護取得最大的平衡空間,而此一概念也為現行行政院採納列入「兒少法」修法重點之一。日前行政院兒少法修法版本已經出爐,台少盟於下會期將強力要求立院加速修訂兒少法以落實相關兒少隱私權益之保障。兒少媒體監督連線也呼籲各界加入監看動新聞行列,全民動起來為兒少權益把關!監看動新聞網址:www.newscatcher.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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