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銀工會:堅定支持財政部上訴,維護股東權益

反對投機違法的經營者 確保彰銀穩健遵法永續經營
彰銀股東會委託書請支持彰銀工會
對於彰銀103年股東會之董事改選結果,台新金陣營提出假處分聲請及眾多訴訟等訟爭作為,來粉飾其為己身私益操弄媒體、製造偏頗新聞以要脅政府犧牲公益,更嚴重干擾彰銀經營及操弄股價的投機炒作,本會多次基於彰銀股東之身分,呼籲台新金陣營停止非理性之舉措,遵守股東會決議,並深信司法機關會還給彰銀及彰銀多數股東一個公道。雖然臺灣高等法院對台新金主張財政部移轉彰銀經營權部分,駁回台新金上訴但仍無視本案係源自彰銀94年發行特別股,特別股存續期間為3年,契約真意豈有超出3年之道理!台新金為了己身私益無視彰銀其他股東之權益,法院無視契約真意,見樹不見林的判決,令人遺憾!
本會肯定財政部立即聲明依法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堅定支持到底!同時一併呼籲社會大眾,肯認財政部維護公益、守護全民資產的立場與決心,積極支持公股經營團隊!
今年6月彰銀將進行董事改選,為了反對投機違法的銀行經營者,本會全力支持目前公股經營團隊以確保彰銀穩健遵法永續經營,本會登記為委託書公開徵求人,並請廣大股東全力支持彰銀工會!
◎公股團隊經營績效有目共睹
彰銀工會身為股東,自然企盼彰銀穩健經營持續獲利,而彰銀自103年起在目前公股經營團隊帶領下,有效提升本業經營能力、市場占有率,員工士氣大幅提升,隨之帶動彰銀本業經營績效大幅躍進,104年的盈餘達137.54億元新高,105年更繳出140億元的亮眼成績再創新猷!彰銀股東理當全力支持目前公股經營團隊,讓彰銀持續進步並將包含公股在內的彰銀股東利益最大化!
◎重視公司治理才能保障消費者權益
金融機構首重法令遵循,金管會近年即針對銷售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有缺失的銀行多次開罰,至今已有17家銀行遭罰,總罰款高達8,600萬元,其中台新金主導經營之台新銀行被懲處2次,且遭罰1,200萬元為罰金最高!回顧過往,97年的連動債投資爭議、95年爆發雙卡風暴,台新無役不與,利字當頭,把客戶當肥羊,漠視客戶權益的投機違法銀行經營者,一再製造金融消費受害者,難道以為大眾是健忘的?法院是無知的?主管機關只會出面善後?銀行穩健遵法才能永續經營,彰銀工會及會員更是真心關切銀行經營,目前公股經營團隊持續強化落實公司治理,創造股東、客戶、員工共贏的堅實力量!金管會監理方式及強度必須改進!應一鼓作氣讓投機違法銀行經營者退場,方為正辦!
◎彰銀穩健遵法永續經營創造股東、客戶、員工共贏

為了落實對社會大眾、金融消費者、市場投資者的保護,彰銀工會除了反對投機違法的銀行經營者,更堅持捍衛成立逾百年、臺灣第一家正港本土、穩健遵法、永續經營的彰銀品牌價值及主體性,務求彰銀股東利益最大化。本次改選邀請全體股東響應相挺,跟彰銀工會一起支持公股經營團隊,絕不讓投機違法的銀行經營者有機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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