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5月16日)----必翔實業伍蔣清明罰2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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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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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5月17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貳、處必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罰鍰案
一、裁罰時間:5月16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必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伍蔣清明。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 必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未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於106會計年度第1季終了後45日內(5月15日前) 公告申報經會計師核閱及提報董事會之106年第1季財務報告。
五、裁罰結果: 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4款及第179條第1項規定, 就必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之違規行為, 處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新臺幣24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詹科長 聯絡電話:2774-7177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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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5月17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貳、處必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罰鍰案
一、裁罰時間:5月16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必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伍蔣清明。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
五、裁罰結果: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詹科長 聯絡電話:2774-7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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