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5月19日)-----國泰、凱基證券處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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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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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5月22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
三、聯合生物製藥股份有限公司(興櫃公司,證券代號6471)申報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5,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150,000,000元乙案,該公司因提出之申報書件不完備,業於106年5月18日自行補正,並將副本抄送相關單位,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2條第2項規定,自完成補正日重新起算,如無重大異常,預計屆滿7個營業日申報生效。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 張科長  聯絡電話:(02)2774-7409

貳、國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業務人員違反證券管理法令處分案
一、      處分時間:5月19日。
二、      受處分之對象:國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前交割部門主管呂OO。
三、      處分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56條、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18條第2項第1款規定。
四、      違反事實理由:國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前交割部門主管呂OO,利用其職務於盤中頻繁進出查詢特定客戶委託紀錄檔(Log),並利用其所知悉之客戶委託紀錄,以其胞弟帳戶與客戶同步買進或賣出相同有價證券。
五、處分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56條規定,命令國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受處分人呂OO之職務。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商管理組   聯絡電話:2774-7359

參、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違反證券管理法令之處分案
一、處分時間:5月19日
二、受處分之對象: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處分之法令依據:證券商管理規則第2條第2項規定。
四、違反事實理由: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子公司有派員長期來臺為客戶辦理開戶程序之確認客戶身分作業等相關金融服務,並有與客戶從事臺股相關衍生性商品交易未落實客戶身分查驗等缺失情事,凱基證券對子公司監理未落實,核已違反證券管理法令。
五、處分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66條第1款規定,對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警告處分。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商管理組吳科長  聯絡電話:2774-7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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