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銀工會押錯邊? 廣告標題差很大
2017-05-17╱中央社╱國內財經╱中央社記者田裕斌台北17日電 | |
(中央社記者田裕斌台北17日電)彰銀案今天二審宣判,高院認為財政部應支持台新金控指派的代表人當選彰銀過半普通董事席次,但彰銀工會在晚報刊登半版廣告,聲稱「台新敗訴」,與判決迥異。 彰銀工會表示,彰銀今年6月進行董事改選,為了反對投機違法的經營者,確保彰銀穩健遵法永續經營,工會登記為委託書公開徵求人,全力支持公股陣營提名的董事候選人。 工會也指出,彰銀自2014年公股經營團隊經營下,有效提升本業競爭力,去年賺進新台幣140億元、再創新高;工會堅決反對投機違法的經營者,捍衛成立超過百年、台灣第1家正港本土、穩健遵法、永續經營的彰銀品牌及主體性,讓股東利益最大化。 只不過,工會廣告標題「財政部移轉彰銀經營權,台新敗訴!」與今天早上判決結果有落差,高院判決書指出,在財政部未釋股、台新金仍是最大股東的前提存在下,財政部應支持台新金指派的代表人當選彰銀過半普通董事席次。 高院並指出,財政部在2014年的彰銀董事改選中,讓台新金失去彰銀經營主導權,「自有欠當」,等於宣布台新金勝訴。 由於晚報半版廣告通常要前1天保留版面,彰銀工會恐怕是在昨天先行壓寶財政部勝訴,結果台新金逆轉勝,讓工會斥重資下的廣告錯很大。(轉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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