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晴四立女人看通姦除罪化
5月18日,司改國是會議通過廢除通姦罪,使得這議題又再度被激烈討論。婚姻是一輩子的承諾,與其仰賴法律保護,不如由婚姻當事人自結婚開始,以更愛自己的方式努力經營。而不論台灣合不合適通姦除罪化,家庭乃組成社會之單位,家庭和諧圓滿與否,是維持社會秩序的一個重要因素。
台北市晚晴婦女協會多年的服務經驗,遭遇婚姻困境的社會大眾,與外遇配偶花費相當多的心力與時間在法庭上爭辯。他們多以過來人的經驗告訴剛遭遇婚姻困境的人:決定踏上法庭就無法回頭,而且是一場長期抗戰。晚晴協會常務監事紀冠伶律師表示:
晚晴一直鼓吹女人要四立,即:人格獨立,知識獨立,情感獨立,經濟獨立,要好好珍愛自己,成為最有智慧的女人。司改國是會議通過通姦除罪案所透露出的訊息不是讓雙方輕視婚姻,而是更重視婚姻,雙方在決定結婚前,要慎選自己終身的伴侶;在婚姻中,遇見困境,應積極尋求解決問題之道,冀以尋求夫妻最大共識共同解決,而非委曲求全。另外,為了自己一輩子的幸福及孩子的未來,切勿於情緒衝動下作出離婚的決定。
法律充其量只能給予金錢與權力上的保障,換不回愛、喚不到承諾。多年來,晚晴看見諸多女性倚賴法律來保障婚姻,為了報復破壞婚姻的他者,甚或是配偶,嚥不下的那口氣成為法庭上的武器,就長遠而言,那些報復也為自己的心劃下深深的傷,不夠正面也沒有幫助,
不過,晚晴也認為,雖然通姦除罪化是性別平權社會進步的趨勢,但台灣社會多數未必真的能理解和認同,未來仍有更多關於婚姻法律需要增修刪補,期待藉由司法相關專業人員擬定配套措施,以維繫婚姻關係的平等與和諧。而踏進婚姻的兩人,學習如何相處或是如何和平離開,重視子女的利益,才是最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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