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政權移轉法制化 刻不容緩--《總統、副總統交接條例草案》公布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19日台北報導)新當選總統的蔡英文要到5月20才上任,在這兩個多月的期間裡, 即將卸任的政府是否可以頒布影響民生的重大法案? 是否可以作重大人事任命?針對這些可能產生的問題, 時代力量黨團今(19)日選在上午9點開議之前,召開「 政權移轉法制化 刻不容緩」記者會,會中公布時代力量的《總統、 副總統交接條例草案》全文;時代力量執行黨主席黃國昌、 黨團總召徐永明、副總召高潞‧以用、 黨團幹事長林昶佐均出席與會。
黃國昌說明,時代力量黨團版本的《總統、副總統交接條例草案》 有幾項特色,例如在立法院設置總統、副總統交接監督委員會, 監督交接過程,例如監督移交政府檔案,重大政策爭議判斷, 阻擋暴衝的行政命令等。在交接期中, 中央各行政機關頒布的行政命令,也要送監督委員會, 如果監督委員會認為違反、變更或牴觸法律, 或是涉及人民基本權利,就要送立法院相關委員會進行審查。
那要如何防止現任總統「暴衝」、執行爭議政策?黃國昌表示,在2 008年時,國民黨曾認為,只要是總統當選人認為有爭議的法案, 即將卸任的總統就不應該推動,而目前民進黨提出的版本, 也有相同的原則;但時代力量認為, 當新舊任總統對於重大法案意見不同時,應該交由國會進行仲裁, 避免純粹以當選人一方意見為主,而引發法律爭議。
關於交接期過長的問題,草案也規定,交接期如果超過60天, 由現任總統副總統與當選總統副總統商議,經過國會2/3以上同意 ,可以提前卸任,讓彼此的職務交接無縫接軌, 總統當選人的任期自從就職日起算, 不會有總統當選人任期因此而延長、或是憲法上缺位的問題。
但黃國昌進一步說明,這條法條並不能強制現任總統, 一定要同意卸任。徐永明也補充,憲法沒規定總統一定要在5月20 日就職,這條的設計,是希望政治人物發輝智慧, 如果馬英九願意提前卸任,蔡英文可以在3月20日就職, 即可避免交接期間過長;透過縮減交接期間的立法設計, 四年後或八年後,也就不會面臨這樣的問題。
因此,徐永明也說,兩大黨應該拋開政黨立場, 解決台灣目前看守期太長的問題,不為整肅現任總統, 而為台灣民主法治的長治久安做長遠的立法考量, 努力在本會期通過交接條例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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