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主辦「政權移轉法制化」公聽會
新任總統於1/16即已誕生,然而下任總統卻要在5/ 20才會正式交接。 這四個月的當選日與就職日的差距及衍生的爭議, 以及政權移轉的種種受矚目的議題。 時代力量黨團將於週五召開公聽會, 邀請媒體採訪,共同來形成修法建議。
時間:2016年2月5日(五)上午9點到12點
地點:立法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辦:時代力量黨團
主持:黃國昌立法委員
地點:立法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辦:時代力量黨團
主持:黃國昌立法委員
【出席名單】
林昶佐立法委員
高潞‧以用立法委員
王思為(南華大學歐洲研究所)
林廷輝(新台灣國策智庫)
郝培芝(台北大學公行系)
莊國榮(政治大學公行系)
羅承宗(南台財法所)
賴怡忠(台灣智庫)
林昶佐立法委員
高潞‧以用立法委員
王思為(南華大學歐洲研究所)
林廷輝(新台灣國策智庫)
郝培芝(台北大學公行系)
莊國榮(政治大學公行系)
羅承宗(南台財法所)
賴怡忠(台灣智庫)
【綱要】
一、如何解決總統當選日與就職日相距過長之問題。
1、本次總統當選日期與就職日期相差四個月,
2、得否以法律授權現任總統,於新任總統當選人產生後,
二、政權交接期間重大政策之處理。
1、行政院長於政權交接期間,就重大政策之變更與提出, 應至立法院為特別施政報告。
2、未於上述特別施政報告所提之重大政策,行政院應予暫緩推動。
1、行政院長於政權交接期間,就重大政策之變更與提出,
2、未於上述特別施政報告所提之重大政策,行政院應予暫緩推動。
三、立法院設立政權交接監督委員會。
1、由立法院各黨團代表組成。
2、就交接事項之爭議為裁決。
3、若委員會發現有未於上開重大施政報告所提及之重大政策, 得要求行政院秘書長於委員會報告,經委員會決議後, 得移請院會決議,未經院會決議同意前,該政策應暫緩推動。
1、由立法院各黨團代表組成。
2、就交接事項之爭議為裁決。
3、若委員會發現有未於上開重大施政報告所提及之重大政策,
四、行政命令須經監督委員會審查。
1、敦促行政機關應於政權交接期間之前,提出行政命令。
2、於政權交接期間提出者,以有急迫性,必要性者為限, 但須經監督委員會之審查。
1、敦促行政機關應於政權交接期間之前,提出行政命令。
2、於政權交接期間提出者,以有急迫性,必要性者為限,
五、已通過預算之執行與調整。
1、行政機關於執行立法院已通過之預算及政府經常性支出時, 應以月份比例分配為原則。
2、是否賦予新政府有預算調整權,於預算總額不變下, 調整科目之內容,並應送新國會審查通過。
2、是否賦予新政府有預算調整權,於預算總額不變下,
六、人事凍結。
1、旋轉門條款之修訂,規定投票當日起, 總統與行政院長就中央機關簡任或相當於簡任級以上之公務人員及相 當簡任以上之軍職人員、公營事業、具官方股份之民營事業、 政府指派代表出任之社團法人或政府捐助財團法人之董事、 監事或理事等人員,不得任用或調遷。
1、旋轉門條款之修訂,規定投票當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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