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2月29日)----大昌期貨罰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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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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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2月30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
貳、大昌期貨股份有限公司違反期貨管理法令處分案
一、罰時間:104年12月29日
二、裁罰之對象:大昌期貨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大昌期貨)。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期貨商管理規則第2條第2項。
四、違反事實理由:大昌期貨經本會許可經營期貨經紀業務, 於104年8月24日交易人權
益數為負數時,未於當日以自有資金存入客戶保證金專戶補足, 核與該公司內部控制制
度規定不符,違反期貨管理法令。
五、裁罰結果:依期貨交易法第119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大昌期貨新臺幣12萬元罰
鍰。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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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2月30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
貳、大昌期貨股份有限公司違反期貨管理法令處分案
一、罰時間:104年12月29日
二、裁罰之對象:大昌期貨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大昌期貨)。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期貨商管理規則第2條第2項。
四、違反事實理由:大昌期貨經本會許可經營期貨經紀業務,
益數為負數時,未於當日以自有資金存入客戶保證金專戶補足,
度規定不符,違反期貨管理法令。
五、裁罰結果:依期貨交易法第119條第1項第2款規定,
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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