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建國:延宕立法30餘年 驗光人員法終於三讀通週
(本報訊)立委劉建國表示,驗光人員法草案在本屆第二會期(2012年12月6日)於他擔任召委時在衛環委員會完成審查,部分條文(5條)保留交付政黨協商,經過與產、官、學、醫多次討論後,於今(2015)年4月9日召開協調會,接續於同年4月16日及11月25日召開政黨協商,完成協商條文,條文內容符合民情及國家需求。而其中第12條「十五歲以下者應於眼科醫師指導下為之」這些文字內容更是折衝協商無數次。
劉建國表示,我們走了30年才完成立法目標,為了建立驗光配鏡證照專業制度,歷經許多屆期,我們仍然努力不懈,才有今天的結果。歐美國家及東南亞國家多有驗光師的制度,為了讓我國與中國、香港、新加坡等國家並進,本人主提驗光人員法,今天能夠三讀通過,除感謝立法院同仁、眼科醫學會、全國醫師聯合會、驗光配鏡人員職業工會、鐘錶眼鏡職業工會、鐘錶眼鏡商業同業公會、11所視光學系、視光學科的老師們之外,並感謝參與討論及相關行政部門參與討論獲得共識,共同完成這歷史性的一刻,驗光人員的專業,將大步向前。其次,特別向元培視光學系張林松主任致敬,他才是推動驗光人員法的幕後推手,但張主任去年2月壯志未酬,今天這個法案的通過,已告慰張主任在天之靈。
劉建國表示,台灣視力屈光未矯正人口比例高居世界第一,在2011年研究顯示7到13歲學齡兒童近視比例達65.8%,高居各國之冠,其中只有臺灣沒有專業驗光師制度。WHO資料指出,隨著疾病型態、人口結構等之改變,若無相關防治措施介入,2020年全球視障及失明人口將成「倍數」成長,而其中80%的視障是可預防的。台灣已邁入眼科醫療照護發展之第四階段,國人視力健康照護及衛教宣導,急待建立驗光師制度,專業驗光人員可以協助眼科醫師,以專業分工共同減緩近視人口比率,以期能有效降低相關併發症,減少健保支出,促進國人視力健康。
以大數據的觀點來看,台灣地區學童近視仍逐年攀升, 2010年衛福部委託台大醫院眼科的調查顯示,小學六年級近視率已達65.8%,這份調查也指出散瞳劑是否能夠控制近視進行,但仍有待長時間觀察。報告同時指出「由遺傳來看,人種可能是一個因素如漢人是最容易產生的」,而漢人社會的近視率,卻以醫療品最佳的台灣地區奪冠!
近視主要原因為眼軸成長造成眼軸過長,尤其在學童族群更容易發生,一如身高一樣,學童的身高也是逐年增加到成年為止,多數屬於生理性近視。當眼軸發育超過眼球其他組織可以耐受的極限,則會產生併發症,稱為病理性近視,如同身高過高者會有骨骼關節等系統疾病一樣。為了避免病理性近視,需要在近視初期即給予正確的眼鏡度數及相關視力訓練以有效控制近視度數增加。
劉建國最後表示,驗光人員法,主要重點包括驗光師(生)之業務範圍、驗光營業場所、不具驗光人員資格,擅自執行驗光業務者之罰緩規定;以及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機構在醫師、驗光師指導下之相關規定、罰則以及本法公布施行前從事驗光業務人員之相關權益問題。台灣眼睛視覺保健逐年惡化,教育部於民國88年同意設立視光學系迄今,已有數千位畢業學子,政府機構應有義務依照「教、考、訓、用」原則,將這群學子納入視覺保健體系,增加視覺保健衛教觸角,建立視覺照護及轉介制度,而驗光人員法的三讀通過之後,國人在專業人士的執業下執行驗光配鏡的環境,終將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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