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走過運河岸都會想起前市長張燦鍙


如果沒有他的魄力,可能沒有今天的安平港歷史風景區、林默娘公園
如果沒有他的突破,應該也沒有如今火紅的運河岸鳳凰花景
如果沒有他的遠見,運河岸上或許也不會有一座接著一座的繽紛炫麗七彩新橋。
然而,可能很多人不知道,
當我們享受運河美景時,現在的張燦鍙還在為民國八十八年的運河景觀工程而纏訟,因為檢察官指控其涉嫌洩漏工程底價、圖利廠商招來長達十六年的官司折磨、聲名受創,讓他在晚年之際,面臨肉體和精神上極大的傷害與打擊,痛苦程度恐更甚於他年輕時從事台獨運動遭到通緝而在海外有家歸不得的心酸吧!
昨天到高院旁聽運河案最高法院發回更審的準備庭,脊椎舊傷復發的張前市長坐著輪椅從南監前來出庭,目前他還因土地徵收案圖利當時議長黃郁文而判刑三年。
看著張前市長滿頭白髮、佝僂身軀,十分、十分的不忍,但見其積極為自已的清白辯駁,談起十八年前工程底價訂定的過程和細節,不得不佩服,他畢竟是經歷大風大浪的人,堅毅剛強不同一般人,即使孤立無援、風中殘燭也要繼續奮鬥,不願輕易屈服。
無論是土地徵收案還是運河案,張燦鍙涉及的都是「圖利」,但檢察官和法官的調查蒐證甚至起訴書、判決書上,都未見一毛商人的錢進到張燦鍙 的口袋或帳戶,圖利看不到動機,也沒有金錢利益,但張燦鍙卻已斷送政治前途、賠上人格聲譽,付出非常、非常慘痛的代價。
土地徵收案真正獲利的被告已逃之夭夭,未得半利的張燦鍙也可以一走了之,但為證明自己的無愧,他選擇承擔制裁;而運河工程案,早已完成且讓市民受惠、城市進步,就因被檢察官起訴,即使廠商並無因圖利受惠,但張燦鍙還是得忍受司法的「凌遲」,前後長達十六年還不夠,還要再繼續。
一個人能有多少十六年?一個幾億元的工程,有沒有涉及不法,十六年了還無法水落石出,這樣的司法制度難道沒有問題?!
觀察政治人物,真不該只看一時、一事,也不能只看表面、民調,好聲譽者真是偉大、真有貢獻嗎?遭人非議、官司纏身,真的無能骯髒,真該被唾棄嗎? 我真的不以為然!
張燦鍙在我的眼裡中,是一位仁慈長者,是一位人格者,是一位對台南市文化園區創建奠基有貢獻的市長。                         姚正玉 201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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