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坐抗議:絕對拒絕修憲包裹表決
高度共識18歲投票權應優先出院交付人民複決
(本報訊)「十八歲投票權」這樣一個具有高度共識的議題,卻在5月20日的 修憲委員會,超過十三個小時的會議後, 最後在主席呂學樟委員尚未做出任何會議結論時, 無預警片面宣布散會,導致討論破局。最主要的原因, 就是因為國民黨企圖將「不在籍投票」與「選舉年齡調降」 兩個議題綁在一起,並且聲稱不在籍投票是投票年齡降至18歲的「 配套措施」,不讓選舉年齡下修的草案審查完竣,送出委員會。 如此荒腔走板的舉動, 無疑像是把十八歲投票權當作肉票綁架後再撕票, 這樣不民主的程序,十八歲公民權推動聯盟提出嚴正的抗議。
為此,十八歲公民權推動聯盟號召青年及關心此議題的朋友,在5月 21日(四)早上十點起,發起在群賢樓門口開始靜坐, 抗議部分委員持續用各式不同議題綁架十八歲投票權。聯盟主張反對 修憲案採包裹審查與表決,應該一提案一審議、類似提案併案審查、 共識高的修憲案應優先通過, 不該將仍有歧見或尚未通盤審議之修憲提案彼此牽制或拉扯, 如此易拖延進度使修憲變得一事無成。 既然修憲委員會將所有的修憲提案分為九大議題, 立法委員理應就各自議題各別審議, 並參考民間舉辦的各式公民憲政審議會議的共識決議, 將較不具爭議性且共識高的修憲提案送交院會, 並在六月十六日前完成二、三讀,於明年交付人民公投複決。
一群青年才剛在立法院群賢樓外演出「十八歲投票權」綁架案, 傍晚起就在立法院內直接闖關。南港高工張玿愷同學質疑,18歲投 票權明明是我們的權利, 為什麼會有政黨將我們的投票權當作他們政治利益交換的條件? 再興高中黃倢恩同學表示,不知道這些立委到底在搞什麼, 也呼籲立委們不要再做綁架18歲投票權修憲案如此離譜的事情, 應該快點讓台灣青年公民的權利,可以真的像公民課本上所說的”權 利義務”是對等的。
5月21日(四)早上十點起, 在群賢樓外開始靜坐抗議修憲包裹表決與現場助講,包括有: 十八歲公民權推動聯盟葉大華發起人、公民憲政推動聯盟黃嵩立、 經濟民主連合賴中強律師、台灣人權促進會施逸翔副秘書長、 公平稅改聯盟洪敬舒、民主鬥陣發言人吳錚、 黑色島國青年陣線賴品妤、社會民主黨召集人范雲、 南港高工張玿愷、校園民主行動本部程士華…..(陸續增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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