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懋半導體違規,交易所罰3萬
(本報訊)統懋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100年6月17日董事會決議99年度私募普通股案因期限將屆故未募集額度不繼續辦理私募、100年6月28日召開股東常會之重要決議事項及同日董事會決議間接投資大陸案,經查分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2條第1項第16、18及20款情事。
交易所說,不過該公司分別遲至100年6月20日9時3分及6月29日9時3分始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前揭處理程序之規定。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台幣3萬元,並已函知該公司嗣後應注意改進並確實依規定辦理。
交易所說,不過該公司分別遲至100年6月20日9時3分及6月29日9時3分始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前揭處理程序之規定。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台幣3萬元,並已函知該公司嗣後應注意改進並確實依規定辦理。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