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鹽光社會福利協會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 3/24報導
法人登記資料
登記案號109年 法登他 字         30號類別社團
案由變更登記主任黃倩玲
登記號數470收件日期109/02/14登記日期109/03/20公告日期109/03/20
登記簿7冊 75頁任期判定2屆期判定3
法人代表李子微法人名稱社團法人彰化縣鹽光社會福利協會設立登記日期100/11/25
主事務所彰化縣芬園鄉成功路16號
目的本會為依法設立,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而以實踐效法主耶穌「使光照耀在全地」(馬大福音四章十六節:住在黑暗中的人要看見大光;住在死蔭之地的人有光要照亮他們生命的使命),透過耶穌愛人如己之精神在宗教、倫理、道德上協助家庭、老年人、青年學子、婦幼、弱勢族群、以及其他需要幫助的人。活出健康生命,找出生命價值意義為目標為宗旨。
捐助方法1.入會費、常年會費 2.捐款收入 3.基金及其孳息
許可機關日期
彰化縣政府100.10.25府社政字第1000340300號
存立時期永久財產總額8030
結案原因准許結案日期109/03/20歸檔日期發證日期109/03/27
送達代收人姓名送達代收人住址郵遞區號
清算人
變更原因
理監事變更、主事務所變更。
註銷日期撤銷日期撤(註)銷機關文號撤(註)銷原因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9 年 3 月 23 日
發文字號:109法登他字第 30 號
主旨:公告李子微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彰化縣鹽光社會福利協會
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03月20日登
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
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470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他字第30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主事務所變更為彰化縣芬園鄉成功路16號。
二、第3屆理監事變更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李子微
常務理事 黃崇哲
常務理事 高景旗
理 事 陳聖祿
理 事 莊雅君
理 事 劉永行
理 事 陳淑靜
理 事 黃瑞瑛
理 事 章世哲
常務監事 吳惠華
監 事 周春蘭
監 事 王芊惠
三、代表法人之理事:李子微。
主 任 黃倩玲 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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